主题: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作为犯罪对象的司法认定
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
地点: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602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08号宁检大厦)
主办: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南京市检察官协会、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
承办: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记录整理:唐洁;审校:李勇
按:“108号探案”是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的研讨活动平台,“108号”取南京市检察院所在地秣陵路108号,“探案”取探究、探讨之义,每季度举行一次,就个案或类案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是全省首个案例研究基地,于2022年11月17日由南京市检察院与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研究会、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以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宗旨,立足南京本地,放眼全国,共同探究办案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凝聚司法共识,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努力打造成有全国影响力的业务培训交流平台、案例发掘培育平台、检察人才成长平台。截至目前,已举办七期,研讨形成的共识成果对于解决办案难题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受到实务界和理论界广泛关注和好评,南京检察“沉浸式研究”“高质效办案”的文化品牌和形象逐步彰显。
本期目录:
第一单元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属性问题
第二单元以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定性
第三单元涉案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犯罪数额认定
【内容摘要】研讨达成以下共识:
【共识摘要】
1.关于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财产属性问题。共识是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这些今天最为一致的观点,基本上没有分歧,可以成为司法实践广泛采纳的观点。
2.计算机系统数据与财产犯罪的关系问题。达成共识的观点是从一重处,可以考虑想象竞合或者牵连犯,但是一致认为不是法条竞合。
3.关于价格认定。既然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属于财产犯罪的规制对象,那么其必须要有个数额认定。目前实践中存在多种计算方法:(1)以被害人支付的成本和对价来认定。(2)有权机构鉴定,四川乐山案例。(3)按照销赃数额;(4)交易价格。目前国内禁止对比特币等进行鉴定估价,这条路走不通。总体来说,大家比较有共识的是,按照一定顺位:购买数额(被害人损失)——销赃价格——市场交易。既然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具有财产属性,那么其价值认定应当与其他财产价值认定方法基本一致,原则上可以被害人损失(购买)为原则,无法查清购买价格或者明显不合理的,参照市场流通价格和销赃价格。比如被市场普遍接受的非稳定币,按照市场交易,参照外汇市场股票和外汇认定方法。
【研讨环节】
主持人穆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第一单元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属性问题
【案例1】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海某先后担任某公安局人员,主要职责为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查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被告人海某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下属吴某,获取到该案中含有比特币信息的涉案电子数据,并将数据发送给了其朋友季某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技术人员),请季某某帮其鉴别相关数据。季某某看后告知海某上述数据为比特币数据,但秘钥被二次加密,无法取出。后季某某破解上述比特币密钥并盗窃部分比特币,并将此事告知海某。海某得知季某某盗取涉案比特币后,要求季某某将比特币退回,季某某称公安机关无法追查,让其放心,且称海某以后如有资金需求可随时与其联系,海某默认了该行为官网的telegram的的最新的下载地址在哪呢。后被告人海某也未及时报告查处,而是多次向季某某索要现金共计450万元。因比telegram官网的最新下载的地方在哪特币大幅增值,2018年2月,被告人海某又以感兴趣为由向季某某索要比特币,并向季某某提供比特币存储地址,后于同年2月25日收受季某某贿赂200枚比特币,时价1200余万元。(案发后办案单位进行变现,得款人民币4822.72万余元,并上缴国库。)
主要问题:
上述案例中,海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的比特币,季某某窃取他人比特币,比特币作为犯罪对象的法律属性如何界定,是计算机系统数据还是货币、虚拟财产、商品等?
【发言】(每人8分钟以内):
周颖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案情见案例1。)
焦点:
比特币属性及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问题。
观点:
目前国家对比特币没有赋于合法地位,无法通过官方价格鉴定部门对其价值进行认定,本案中有观点就认为比特币没有财产属性,不能认定受贿数额。承办人检索案例及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及相应规范性文件,归纳关于比特币的属性目前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货币说,比特币属于虚拟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电子货币,具备交易媒介、计量单位、价值储藏三项基本货币职能,应当作为货币的一种认定。
第二种观点:商品说,比特币币是一种虚拟商品。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官网telegram的的最新下载的地方在哪里。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第三种观点:数据说,比特币是借助互联网数字技术形成的加密价值符号。虽然名为“货币”,但是由于它具有物理形态虚拟性、价值虚拟性、运行环境虚拟性等自然属性,无法成为真正货币。从法律属性角度看,比特币在本质上应当属于数据,但比特币不同于传统的计算机网络数据,而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新型数据。
从刑事犯罪的角度,认定比特币是货币、虚拟财产还是计算机数据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究竟是财产类犯罪、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类犯罪还是无罪。
就本案而言承办人认为比特币属于特定的虚拟商品,具有财产属性,受贿比特币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虽然比特币交易在我国国内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比特币在境外可以流通,可以通过直接交易兑换成法定货币,境内也存在私下兑换的情况。截止目前,全球已有8个国家提供现货比特币ETF,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特币已经成为黄金2.0,在流动性、隐秘性、不可篡改性、稀缺性等多方面可类比黄金,因此比特币类似于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具有交换价值,符合“财物”的本质特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者索取比特币的,属于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反之若认定比特币不具有财产属性,则受贿比特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不利于新型、隐蔽犯罪、洗钱犯罪的打击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追赃挽损。
此外,承办人还认为受贿比特币的犯罪数额应当以行为日比特币交易最低额认定。受贿比特币应当既认定受贿犯罪情节,也认定受贿犯罪数额。虽然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交易价格是实时变动的,但每一日都有最低成交价格。行为人收受比特币当日受贿犯罪既遂,以犯罪当日比特币最低成交价确定为比特币的价值符合认定商品价值的客观规律中文的版telegram的下载的地址是什么。
比特币是科技高速发展的产物,涉比特币犯罪是一种新型的技术犯罪,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司法人员应当与时俱进,立体透视新型科技衍生下的犯罪新形态,于个案中精准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推进实现良法善治与司法公正的社会治理目标。
【与谈】(每人10分钟以内):
1.陈新文(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老师、专家、同仁大家好。
众所周知,侦查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疑雾重重的案件,需要抽丝剥茧,拨开云雾,案件真相得以水落石出。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同样需要抽丝剥茧,以事实为根据,再根据构成犯罪的认定原理和方法路径,准确定性和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今天请各位老师和专家共同研究探讨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相关法律问题,就是为今后更加精准适用法律,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提供智慧。
正如本单元的问题,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比特币作为犯罪对象的法律属性如何界定,是计算机系统数据还是货币、虚拟财产、商品等?只有明确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属性,才能进一步准确认定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作为犯罪对象的定性和犯罪数额及规则。
个人认为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分为法定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如数字人民币,目前正在推广试行以下简称“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和民间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如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为代表,以下简称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民间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是由个人或团体通过计算机算法挖掘而出,不依赖于主权国家信用。
司法实践中在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犯罪案件的定性出现分歧,究其根源在于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法律属性或者刑法属性及财产属性等均未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应当纳入侵犯财产罪的客体范围。
1.刑法属性。个人认为仅从刑法规范而言,当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作为犯罪的客体或工具时,其自身的法律属性决定着犯罪行为所侵犯法益的性质,也就决定着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判断标准更容易被接受。
2.财产属性。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颁布的《通知》,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颁布的《公告》,2021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 telegram的官网的下载地方在哪里币交易telegram 的中文的下载的地方炒作公告》,均否定了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货币属性。2013年《通知》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十部门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兑换业务、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之间的兑换业务、买卖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等,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但公告中并未将所有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买卖行为都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而予以禁止。2021《十部门公告》还规定,对于未涉及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交易行为,行为人风险自担、责任自担。也就是说现行的法律政策尚未完全禁止。
从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或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交易或转换来看,其财产价值得到了体现。行为人窃取比特币等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获取计算机数据,而是为了获取财产性利益,认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不能完整评价行为人的行为。也就是说,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尽管在我国不被认定为货币,但财产属性没有否定。
3.从讨论的案例中已经看出。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已经成为财产犯罪对象。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应当按照财产犯罪处理。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不同于毒品、文物等。在司法解释出于对占有保护的目的,而规定盗窃、抢劫、诈骗毒品等违禁品,构成相关财产犯罪的情况下,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成为财产犯罪对象,现实中已经有多起案发。
综上,在现行的法律政策框架下,公民个人或企业主持有的法定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和民间数据货币,应当认为均具有财产属性且可以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
以上的认识,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2.郭旨龙(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线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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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李主任的邀请,非常高兴以线上的方式跟大家汇报一下关于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特别是对比特币的属性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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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先从这种法秩序统一观的角度去探讨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特别是比特币的属性应当是什么?我认为在民法典颁布实行的背景下,通过民刑一体化的法秩序的统一考虑,考虑财产的代际变化发展,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本身应当被纳入刑法保护的财产范围。
首先,我们国家从2013年到2020年,有关部门以中国人民银行领先出台了三个相关的文件。2013年的规范性文件早已经认可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个体之间可以自由买卖,这符合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的民商事法的立法初衷。但是2021年的政策风向有所改变,规定“参与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这里关键就在于如何从民法的角度去理解什么叫做“违背公序良俗”“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何承担相关的损失”。我们可以收集到一系列的民事司法的案子,民事司法当然也会有争议,但是它的主流方向应该是说我国法院对于比特币的法律定位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认定其为虚拟财产。在买卖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等等案件当中,法院都认为比特币是财产,应当受到民事法律的保护。另外还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也认为其他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如泰达币)也属于财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公众号发布过一个案件“陈某申请执行施某某其他所有权纠纷案”,认定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这个2022年推送的案子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优秀案例。这里可以延伸思考的是,在民法上通过赠与、继承、破产清算等等,都可以很自然地预料到我们每一个自然人或者说公私法律主体都可以合法的获得比特币,以及其他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财产权,继而继续流转。
那么在刑事司法里面,如何承认比特币以及其他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财产属性呢?《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列举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范围,第四项“其他财产”我认为可以进行与时俱进的扩张解释,包括比特币等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怎么样进行解释?其实我们的司法解释已经有此动向中文的telegram的版下载地方。2021年初国务院公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对于从事各类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行为的调查认定”,这已经暗含了比特币等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可以成为资金。202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其中有一项修改为“以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符合第一条相关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里将虚拟币认定为是一种存款。非法集资类的虚拟币交易要求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主要是代币发行融资以及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衍生品交易,此类交易当中获取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就是非法集资当中的资金,如果行为人具有诈骗的故意,非法获取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就是融资诈骗当中的对象,也就是财物。
延伸开来,我们也可以看到,在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不断翻新和涌现的当下和未来,不管是刑法总则里刑事没收制度的适用,还是本案中体现出来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花样翻新,以及司法解释里面体现出来的非法集资、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犯罪中的翻新,都意味着如果我们不将比特币等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认定为财产的话,会给处罚带来极大的漏洞,因为并不是在所有的案件中都能够适用计算机犯罪。比如说我们今天一开场提到的这个案子,就并没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也可能谈不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法院新上线的案例库,案例库的案例是有比较强的参照意义的。可以看到,至少有4个案子承认了比特币等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财产属性。首先有三个案子都是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子承认了泰达币的财产属性。另外还有一个案子是抢劫案,承认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强迫被害人购买比特币再进行抢劫。其实这种案子在英国牛津前几年已经出现了,有几个人翻墙入室直接殴打被害人,让他现场转账将比特币转到另外一个人的指定账户。英国学者评论认为,在当代,因为比特币的安全性比较高,通过侵入计算机的方式以技术性的方式去获取这种公钥私钥是比较难的,所以犯罪人他反而回到了传统的方式,比如说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特别是抢劫和敲诈勒索,这反而更加的常见。就像我们一开场讨论这个案子,其实是在受贿的过程当中,他施加了多种威逼利诱的手段,获取相关的比特币。
最后我们再回头看一看,2021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以前的司法政策,为什么说违反公序良俗的交易无效,并且还做出了其他相关的规定,比如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不应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经营活动,这些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这就意味着我们现在对于比特币的功能是要进行区分对待的,在数字经济的讨论下进行区分对待。它作为金融产品不能得到我们国家的认可,也不能受到刑法的保护;作为货币也不能得到认可和保护。但是作为这种普通的财产,在公民个人之间进行交易的对象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这就是进行区分对待。具体来说,我们的数字经济如果要发展的话,首先要规定财产安全,反对盗窃、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等等,以及规定合同安全、反对欺诈等等,这样就能够对我们每一个数字经济的个体,追求自我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第二,刑法还规定了市场的界限,也就是能够被买卖的对象是什么、能够被允许交易的类型是什么、能够缔结交易合同的主体是什么,由此综合规定能够商品化的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及其能被交易的条件。2021年的比较严格的文件,其实是说不能有一个中心化的节点进行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运营,但是对于公民个体之间私下的交易,并没有达到规模化的冲击经济社会的秩序的程度,基本没有产生这种风险的可能性,所以法律仍然是允许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侵犯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立场,不管是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等,这些罪行基本上不涉及扰乱金融秩序问题,反而侵犯了公民个体之间的财产秩序。因为我们一开始说了要反对盗窃、欺诈来维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和合同安全问题。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也就是说2021年的这样一个规范性文件,的确是多年来最为严厉的一个文件,它严格禁止了由第三方的中心化的节点进行的定价服务、信息中介服务以及接受投资等行为。个体的投资类交易的确是被严格禁止了。但什么叫做投资?就像2021年底的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提到了虚拟币交易类的非法投资的界定,投资就意味着有第三方作为一个中心化的节点,接受不固定多数人的投入,然后承诺从它这里大家可以获得回报。投资人正是因为有了获利回报,才能刺激投资,甚至大肆的投机,引发金融风险,甚至是宏观性的经济风险。但是我们普通公民之间的自发的资金交易,规模是可控的,仍然是法律所允许的,这个时候就不存在着法律所禁止的投资,所以我们把这个会要求对他的财产秩序不允许欺诈、抢劫等等,对此对这样的秩序进行保护,我们的财产秩序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以上就是我从民刑一体化和经济秩序下对于经济政策的辩证认识得出的结论:比特币等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可以是财产,公民个体之间可以将它作为交易对象,民法、刑法应当给予必要的财产秩序的保护。谢谢大家,请大家多多指教。
3.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线上发言)
各位领导专家和检察同仁,大家下午好。
谢谢李勇主任的邀请,参与今天的研讨会。“108号探案”已经成为南京检察的一个名片和品牌的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有影响力。今天的主题是“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作为犯罪对象的司法认定”,这个选题非常好。近年来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与此同时针对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犯罪活动,以及利用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洗钱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涉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各种案件如何定性,就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
其中的核心以及本单元的案例所引发的讨论,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到底是计算机犯罪的对象,也就是数据,还是财产犯罪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是提问的方式需要修正,不是问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是数据还是财产,因为这样就相当于把数据和财产放在同一个层面里面进行比较和选择,但是两者的关系并不是这样。数据不是一个和人身法益、财产法益相平行的事物。不能说数据的属性,数据是具体语境判断下的产物,当它体现为个人信息的时候,它当然是属于侵犯个人信息罪的对象,当它具有财产属性的时候,当然就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因此对此的正确理解应该是:首先,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毫无疑问是一种数据,当行为人以符合计算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方式获取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时候,当然是构成相应的计算机犯罪;其次,如果这种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还具有财产属性,那么它当然也可以构成盗窃、诈骗的对象以及受贿罪的对象。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才是“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具有财产属性吗”。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要回溯到财产犯罪的教义学的基本原理。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财产犯罪的概念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当前刑法理论上比较妥当的观点是法定经济财产说,也就是以经济思考为起点,同时以法律保护重要性标准进行限制。我个人采取这种观点,简单的说: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属于财产,首先看它在社会交往中是不是体现出一种事实层面能够进行交换,有经济价值;其次,有经济价值还不够,在此基础上还要看这种交换活动是否被法秩序允许。
那么明确这个之后再来考虑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问题。首先,在绝大多数案件里面,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具有事实上的经济价值,这个交易就证明了它具有可交换性这一本质特征。其次,我们还要考察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交易是不是被包括各部门法在内的整体法秩序所接受,这个要放在包括刑法在内的整个的我们国家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在内一起来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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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发言也提到我们国家关于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管控措施经历了几个阶段。在2013年的通知当中是认为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具备财产属性,可以作为财产去交易,是一种虚拟商品。第二个阶段是禁止交易平台从事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但是也没有完全禁止个人持有、交换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第三个阶段也就是2021年的时候,是最严格的体系,这个体系的管控是把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相关业务活动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而严厉禁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交易在法律上的空间越来越小,但是不是说完全被禁止呢,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可以讨论。我们可以对比刑法上的其他的违禁品,比如毒品、枪支等在实际的地下黑色的交易过程中,当然是具有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但是在法秩序上明确规定不得持有违禁品,因此在第二个层次上,完全不会由于自己的持有而否定财产属性。与之相比,我们就会发现包括比特币在内的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虽然目前的政策不允许在交易平台上交易,但是对于个人的持有和交易没有完全禁止,而是做了各种严格限制的条件。按照2021年的通知,如果个体对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投资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么相关法律行为依然有效。
我们再注意一下,即使在民事行为上认定为无效,也不意味着在刑法上就完全不能认定为有效。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已经初步认识到刑法判断的实质性和独立性,不是完全以民法上的权利来判断的事实。比如说根据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为了索取高利贷不受民事法律保护的债务而拘禁他人,并不是按照抢劫等财产犯罪论处,而是按照非法拘禁这样的人身犯罪来论处。再比如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设了第二百九十三条追踪非法债务的规定,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催收高利贷,等于产生了非法的也不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财产犯罪,而是按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轻罪去认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刑法上对于赌债、高利贷等民事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也没有跟随民法的认定而否定其财产性质。相反,对于赌债债权、高利贷的放贷,当他们去索要赌债和高利贷的时候,刑法实际上不否认其中有事实层面的索要财产根据,因此排除非法占有目的,排除财产犯罪。
综上,即使比特币等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交易在民事法律上无效,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在刑法上直接就无效,无非就是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的个人持有和交易在整个法秩序当中可以进行。总体来看,针对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是不是财产没有一个本质界定,国外的规定也好,理论上的探讨也好,司法意见也不能根据个别经验进行归纳。要回到刑法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不同阶段的情况进行判断,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完全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而不断变化。从现阶段来看,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在我国的法律秩序空间比较小,但没有被完全禁止,它不属于违禁品,在事实上能交易、具备经济价值,能够认定为财产。这是我的基本观点。
第二单元以telegram的的官网网站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定性
【案例2】2018年3月至7月间,被告人杜军在上海元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安卓开发工程师。同年6月期间,被告人杜军在负责该公司的“斑马钱包”软件安卓系统维护的过程中,私自添加代码,使使用该版本“斑马钱包”的安卓手机用户的账号私钥自动上传至自己私人的腾讯bugly账号内,并筛选出有ACG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的八个账号。同年9月27日,杜军使用自己的手机登陆八个“斑马钱包”账户,将3473009个ACG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合计人民币约五十余万元,转至自己控制的“斑马钱包”账户内,其中包括在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七里桥北路1号12栋工作的被害人张宁军的1824000个ACG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后杜军将其中的400个ACG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转至用于兑现的澳大利亚Ucoin网站,共计获利人民币约60元。案发后,杜军已退还所有ACG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
【案例3】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南京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是其发小。两人于2021年6月份左右,与马来西亚定居的徐远达、“杰可”(音)合作“COINLIST”打新的虚拟币项目。“COINLIST”相当于中介平台,通过每日签到、答题、转发等完成任务,就有几率被认定为“中签号”,“中签号”可用比市场正常购买价格低得多的私幕价,购买还未正式发售的虚拟币,等虚拟币正式发售时,将预售购买的虚拟币卖掉赚取差价,虚拟币使用的是USDT泰达币,参考的是美元汇率,1USDT等同于1美元,可在平台内部买卖。
在四人合作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某、马某某商量,通过犯罪嫌疑人金某此前编写的可以获取别人电脑的权限的木马,盗取他人电脑内的“COINLIST”账号、密码,从而节省购买“COINLIST”账号成本费用。犯罪嫌疑人金某负责技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负责具体操作,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找打新项目的微信群、QQ群,购买“帝师”“过人机”等操作的软件;犯罪嫌疑人金某一方面将木马软件植入“帝师”等操作的软件里,由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发至打新项目的微信群、QQ群内,以卖软件、免费试用等方式诱骗他人点击安装,另一方面,将植入木马的“CE修改器”等软件链接挂在百度搜索等网站上,在他人搜索相关知识并点击下载时,自动链接提前设置好的阿里云服务器下载木马程序。他人电脑被植入木马程序后,在开机并联网的状态下,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会通过木马程序来远程控制他人的电脑,登录被害人的虚拟币账号并把密码修改掉,用来做虚拟币购买还未正式发售的虚拟币新项目,正式发售时将其卖掉赚取差价;同时,如果这些账号内有虚拟币,会直接卖掉,并兑换人民币。经审查,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50余台,获利约19万元。
主要问题:
1.案例2的定性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还是盗窃罪?
2.案例3通过木马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购买虚拟币能否认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中账号内有虚拟币的直接卖掉如何定性?
3.涉及到的计算机类犯罪与财产犯罪的罪数关系问题,数罪并罚还是从一重处?
【发言】(每人8分钟以内):
1.安媛媛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关于杜军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一、基本案情
杜军,男,1988年7月13日生,原上海元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