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30025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
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
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
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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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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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2015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并
提交发行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8 月 21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批准
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发行人董事长王长田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发行人在本次发
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2015 年 9 月 25 日,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王长田签署《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决定》,发行人决定将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公司债券
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剩余部分择机发行。
2016 年 6 月 22 日,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王长田签署《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相关条款的决定》,发行人决定将第一
期债券的“债券期限”由“3 年”调整为“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并相应调整“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条款及
增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05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首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由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申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 2015 年度,但本次债券发行将发生
在 2016 年度,因此,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
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名称由原先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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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名称确定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
评级为 AA。
二、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6,975,333,766.41 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
益合计),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14.0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39%;公司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53,118,190.99 元(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假设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20 亿元,假设利率为 6.00%,则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次
债券一年利息的 2.94 倍,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
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公司净资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等各项指标,符
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
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
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
定性。
五、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六、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期债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债
券信用评级为 AA。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14.0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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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5.39%,不高于 75%;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69.75 亿元(合并报表中
所有者权益合计),不低于 5 亿元。
(三)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53,118,190.99 元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假设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20 亿元,假设利率为 6.00%,则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2.94 倍,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 倍。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期
债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和协议交易的方式。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
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
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
性风险。
七、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
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
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八、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九、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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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为 AA。该等主体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该等债券评级表明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
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
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根据监管部门和新世纪资信的业务操作规范,新世纪资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在每年光线传媒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日起 2 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
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安排不定期
跟踪评级。
十、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
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拟定的偿债保障措
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十一、2013-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3 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5,424.72 万元、-8,288.87 万元、39,774.53 万元和 27,149.8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的波动可能会对正常经营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发行人抵御风险能
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栏目、电影、电视剧等文化产品的消费是一种文化体验,很大程度上
具有一次性特征,客观上需要企业不断创作和发行新的栏目、影视作品。对于栏
目、影视制作发行企业来说,始终处在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之中。由于新产品的
市场需求是未知数,只能基于经验凭借对消费者需求的前瞻性来把握栏目定位、
创作剧本、影视作品配备导演和演员,而未来栏目是否能获得较高的市场价值,
影视作品是否为市场和广大观众所需要及喜爱,是否能够畅销并取得良好票房或
收视率、能否取得丰厚投资回报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尽管公司有经验丰富的栏目创意团队和充足剧本来源,公司的新设栏目和影
视作品立项均充分考虑其中的商业元素,从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观赏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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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的角度,通过集体决策制度,利用主要经营管理、创作人员多年成功制作发
行的经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新作品的商业运营,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作为
新产品所可能存在的定位不准确、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而导致的收益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近三年以来,随着国内电影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影片票房收入保持
年均 30%以上的增长,单部影片的票房收入也屡创新高。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
受档期、影片制作质量、剧本、导演、演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单部影片的票房
面临的不确定性日益提高,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也会产生不确定性的影响,特别是
随着进口大片的冲击以及国内大制作商业大片的不断涌现,公司的单部影片存在
一定的投资风险。
十三、公司在节目制作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娱乐资讯类节目方面,已
形成节目品牌集群效应;在整合娱乐营销和演艺活动方面具有领先优势。随着“制
播分离”的进一步深化,电视台内部的节目制作机构将逐步成立独立的节目制作
公司,民营节目制作公司也将大量出现,可能加剧节目市场的竞争。
虽然丰富的影片内容供应直接拉动了电影市场的票房,但是,中国的电影市
场能否继续容纳更多的电影产量仍然有待验证。如果更多的影片竞争相同的档
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上映日期难以协调、观影人群分流的竞争新局面。尽管公
司的电影业务已跻身行业前列,具备了专业化的国产影片发行能力,特别是电影
发行网络实现了影片发行的精细化运作,但随着国产影片票房收入的逐步攀升,
民营电影公司大量涌现,国有电影公司也加大市场开拓,电影市场竞争存在日趋
激烈的风险。
十四、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
电视节目方面,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设立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应当
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09 年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进一
步提出改变电台电视台单纯的自制自播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节目
内容生产能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为制播分离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方
向。全国电视行业正在推进制播分离的改革进程,目前,主要在影视剧、影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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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体育、科技、娱乐等节目领域进行,逐步增加社会制作公司在上述类型栏目
中的份额,各电视台目前正在积极响应这一政策。但如果主管部门调整这一政策,
将给民营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带来较大影响。由于该政策的推进刚起步不久,未来
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影视剧方面,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和《电视剧管理
规定》,国家对影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违反该等政策将
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
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甚至市场禁入。国家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
管政策,一方面给新进入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设立了较高的
政策壁垒,保护了公司的现有业务和行业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将
来的进一步放宽,公司目前在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将面临新
的挑战,甚至整个行业都会受到外资企业及进口电影、电视剧的强力冲击。
十五、按照制播分离的原则,电视节目播出的终审权由电视台掌握,电视节
目制作机构提供给电视台的节目存在不能通过电视台审查的风险。虽然公司成立
十年以来与电视台建立了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就节目内容和节目导向与电
视台沟通,但是仍然存在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理解不到位而产生内容导向失误的
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节目的播出,因此,公司面临着电视节目审查的风险。
电影方面,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
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
口。近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
审查制度一定程度上放宽。虽然公司筹拍和出品前的内部审查杜绝了作品中禁止
性内容的出现,保证了备案和审查的顺利通过,公司成立以来也从未发生过电影
未获备案、审查通过的情形,但公司不能保证此后该类情形永远不会发生。一旦
出现类似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电影作品
审查的风险。
十六、目前电影、电视剧行业的侵权盗版现象主要体现为盗版影音制品和网
络侵权播放。盗版影音制品和网络侵权播放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影视剧的销售,导
致电影票房和电视剧版权收入受到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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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近年来为保护知识产权加大了打击侵权盗版的执法
力度,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的蔓延之势,但侵权盗版行为短期内难以杜绝,公司
在一定时期内仍面临由于盗版侵权而影响公司电影票房和电视剧销售收入的风
险。
十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如
下:
1、2013 年 2 月 28 日,《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华旗’)诉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
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不正当
竞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2014 年 9 月 22 日,
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 1236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
决如下:
(1)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3)被告共同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伍佰万元;
(4)驳回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诉求情况。
本公司认为,此判决在多方面存在不合理状况,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目前本案件尚未终审判决。出于谨慎原则,按照投资比例已计提 450 万元的预计
负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诉讼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
2、2014 年 10 月 17 日,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为 SO IN LOVE LLC 向 East
West Bank 申请总额不超过 1,350 万美元的非循环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触发之日起至还款结束之日止。SO IN LOVE LLC 作为借款人所贷款
项仅用于影片《致我们突如其来的爱情》(现更名为《横冲直撞好莱坞》)的制作。
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天津七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以其全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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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天津七星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向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责任,补偿北
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可能支付的担保金额。“清偿触发日期”指
下列较早日期:a.2015 年 10 月 6 日 b.影片在中国大陆首映日期后的三(3)个月。
《横冲直撞好莱坞》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上映,光线影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用应付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天津七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票房款
项先行还款 675 万美元,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减少。
十八、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791.70 万元、-90,525.04 万元、-118,236.80 万元和
-23,362.54 万元,其中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67,969.91 万元、63,396.56 万元、
310,096.55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236,580.53 万元、股权投资支付
的现金 73,516.02 万元)和 25,759.70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5,908.22
万元、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19,851.4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为拓展业务规模和
领域,进行了多次对外股权投资,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呈净流出。
一方面,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进行兼并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影视剧内
容制作水平,储备更多的优质 IP 资源,拓展渠道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上下游公
司的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这有助于增强公司
的偿债能力,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
另一方面,较大金额的投资资金流出,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产生一定
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若对外投资的企业未能达到预期
效益或经营情况不佳,则公司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十九、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
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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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
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二十、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
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
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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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1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6
一、发行人简介……………………………………………………………………………………………………… 16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16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17
四、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 21
五、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23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4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24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24
三、公司资信情况 ………………………………………………………………………………………………….. 27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股本变更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30
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2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2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6
六、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51
七、公司治理…………………………………………………………………………………………………………. 85
八、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87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88
十、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93
十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 ………………………………………………………………………………………………………………………….. 93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94
1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6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 96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 10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05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106
五、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 125
六、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 126
七、期末有息债务情况 …………………………………………………………………………………………. 127
八、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27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28
十、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 13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32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32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8
13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光线传媒、本公司、公司、发行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人
光线控股 指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王长田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次债券 指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本期债券 指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
者)》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
发行公告 指 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股东大会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兴华会计师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新世纪资信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
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 指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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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持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指
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
工作日 指
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法定假日 指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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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邮政编码:100013
设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4 日
注册资本:293,360.8432 万元
电话号码:010-64516451
传真号码:010-64516404
互联网网址:www.ewang.com
电子信箱:ir@ewang.com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1、2015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并提
交发行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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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 21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批准
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发行人董事长王长田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发行人在本次发
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2015 年 9 月 25 日,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王长田签署《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决定》,发行人决定将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公司债券
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剩余部分择机发行。
2016 年 6 月 22 日,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王长田签署《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相关条款的决定》,发行人决定将第一
期债券的“债券期限”由“3 年”调整为“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并相应调整“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条款及
增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和 2015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05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
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首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
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分
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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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
价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
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
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对象、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
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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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
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发行首日:2016 年 7 月 8 日。
14、起息日:2016 年 7 月 8 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
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
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
年的 7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8、兑付日:2019 年 7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
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7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
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2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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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3、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 年 7 月 6 日;
发行首日:2016 年 7 月 8 日;
网下认购期:2016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
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9、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30、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注:由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
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 2015 年度,但本次债券发行将发生在 2016 年度,因此,
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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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先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故首期债券名称确定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四、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联系人:侯俊
联系电话:010-64516451
传真:010-64516404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董军峰
项目组成员:王一浩、黄昊、梁文
联系电话:010-65608337
传真:010-65608450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负责人:张利国
联系人:臧欣、马哲
联系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21
传真:010-66090016
(四)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全洲
联系人:张惠子、吴细平
电话:010-82250666
传真:010-8225085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蒋卫、宋昳瑶
联系电话:021-63501349-830/925
传真:021-63500872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董军峰、王一浩、黄昊、梁文
联系电话:010-65608337
传真:010-6560845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名: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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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691685400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东路 5045 号
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8668874
传真:0755-88666149
邮政编码:51801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五、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
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
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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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
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说明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
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1)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大。我国的电影、电视剧及电视节目的观众规模庞
大。近年来国产电影票房收入迅速增长,国产片发展迅猛,消费者观影热情持续
提高。光线传媒所在的影视行业未来还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主业已形成一定影响力。光线传媒是国内大型影片制作及发行商之一。
近年来公司投资、发行的多部影片票房表现良好,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电影市场
上的影响力。
(3)资本实力增强。随非公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光线传媒资本实
力明显提升,增强公司风险抵抗能力的同时也为其后期影视剧业务及动漫游戏业
务的开展提供了基础。
(4)即期偿债能力较强。光线传媒的主业盈利能力较强,目前负债经营程
度尚低,公司货币资金充裕,即期债务偿付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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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
(1)政策及监管风险。国内影视行业受到严格的政策监管,光线传媒电视
栏目和影视剧业务的开展面临较高的政策及监管风险。
(2)市场风险大。光线传媒主业涉及的运作环节较多,广告收入实现较易
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院线、电视台等下游客户处在较强势的市场地位,近年来
大量社会资本进入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
(3)轻资产运营风险。光线传媒的主业运营对外部政策环境,以及自身的
运营能力、发行网络和人力资源等非实物资产的依赖度较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
性。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也决定了公司的财务杠杆容忍度较低。
(4)影视剧投资相关风险大。光线传媒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较易受单一影视
剧成败影响,而单部影视剧的投资风险较高。影视剧投资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
款项和存货也占用了较多流动资金。
(5)股权投资风险。光线传媒对外股权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资本支出压力
有所上升,且面临股权投资风险。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拟投资的猫眼文化估值较高,
或面临投资风险。
(三)跟踪评级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
存续期(本此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资信将对其进行跟踪评
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资信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
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资信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资信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新世纪资信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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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资信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
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新世纪资信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新世纪资信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四)最近三年资信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的差异情况
201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发行了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 4
亿元,债券期限 365 天,到期日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根据新世纪资信对该期短
期融资券出具的评级报告,彼时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新世纪资信对于该次级别调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2015 年 2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4,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完成增发事项并收到募集资
金净额 27.87 亿元。受益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资本实力显著增强,
截至 2015 年 3 月末,总股本增至 112831.09 万股,较 2014 年末增长 11.42%。资
产总额增至 79.60 亿元,较 2014 年末增长 59.72%;净资产大幅上升至 64.39 亿
元,较 2014 年末增长 98.31%。
同时,随着 27.87 亿元货币资金的到位,公司财务状况也得到优化:2015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19.11%,较年初下降 15.74 个百分点,负债经营
程度降至很低的水平;货币资金余额增至 30.60 亿元,同期末公司现金比率大幅
提升至 255.04%,较年初增长 216.21 个百分点,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分别增至
318.41%和 382.28%,资产流动性增强,债务偿付能力明显提升。
另外,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 22.82 亿元、1.98 亿元和 3.2 亿元分别用于置换
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电影、电视剧和电视栏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空间将得到拓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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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7 日,新世纪资信出具《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彼时公司主体
信用评级为 AA,与本次评级结果无差异。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官网的telegram最新下载的网站是多少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自设立以来与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常资金业务往
来中保持着良好合作伙伴关系,未发生过违约的情形。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银行贷款规模较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暂
无银行授信额度。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在近三年及一期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
(三)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201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发行了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 4
亿元,债券期限 365 天,到期日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该期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兑
付本息,未发生违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近三年一期公司未发行其他债
券以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例
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占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8.67%,未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40%。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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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3.90 3.77 1.46 3.62
速动比率 3.54 3.37 1.15 3.12
合并资产负债率 14.07% 14.88% 34.85% 14.33%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860.62 50,241.70 47,465.36 41,794.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5.58 16.58 15.60 /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27,149.88 39,774.53 -8,288.87 75,424.72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2013 年度利息支出为 0,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2013 年度无贷款和利息支
出,未计算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2016 年 1-3 月无到期应偿还的贷款,
未计算贷款偿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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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邮政编码:100013
设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4869A
注册资本:293,360.8432 万元
实缴资本:293,360.8432 万元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侯俊
电话号码:010-64516451
传真号码:010-64516404
互联网网址:www.ewang.com
电子信箱:ir@ewang.com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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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R86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股本变更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历史沿革
1、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及上市
公司原名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系由股东王长田、杜英莲共同发起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2009 年 8 月 7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877.25 万元。根据 2011 年 7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和 2011 年 8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1】23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4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并于 2011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光线
传媒”,股票代码“300251”,发行后总股本 10,960.00 万股。
2、2012 年转增股本
201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109,6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共计转增 131,520,000 股,注册资本增加为
241,120,000.00 元。
3、2013 年转增股本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241,12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1 股,共计转增 265,232,000 股,注册资本增加为
506,352,000.00 元。
4、2014 年转增股本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506,352,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506,352,000 股,注册资本增加为
1,012,704,000.00 元。
30
5、2015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 2015 年 2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8 号”《关于核准北京
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非公开
发行 115,606,936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并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1,128,310,936.00 元。
6、2015 年转增股本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1,128,310,93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注册资本增加为 1,466,804,217.00 元。
7、2016 年转增股本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1,466,804,216 股为基数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实际总股本计算数据为 1,466,804,216.8,
公司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为 1,466,804,217 股,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取小数点前整数 1,466,804,216 股作为总股本登记,为
保持权益分派的一致性,本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总股本
1,466,804,216 股为准,并按照中登公司公布的权益分派方法进行分派),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注册资本增加为 2,933,608,432.00 元。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合计 90,993,373 6.2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90,993,373 6.2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375,810,844 93.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额 1,466,804,217 100.00%
31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条件股份数量(股)
光线控股 50.06% 734,339,201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78% 128,819,157 –
杜英莲 3.87% 56,772,916 –
李晓萍 3.79% 55,571,716 41,678,787
李德来 3.23% 47,310,762 35,483,071
王洪田 1.37% 20,026,744 –
王牮 1.15% 16,816,800 12,612,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兴成长
0.32% 4,677,900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0.29% 4,200,03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
0.29% 4,199,901 –
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3.15% 1,072,735,131 89,774,458
(三)公司设立及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光线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长田,公司设立及最近三年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止,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
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控股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 北京传媒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 100.00% 100.00
2 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信息 100.00% 1,000.00
3 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 广告 100.00% 300.00
4 北京英事达形象包装顾问有限公司 包装策划 100.00% 100.00
5 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 29,000.00
6 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 2,000.00
7 北京嘉华丽音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演艺活动组织 100.00% 500.00
8 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游戏 100.00% 300.00
9 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动漫 50.80% 1,240.6506
10 山南光线艺人经纪有限公司 艺人经纪 95.00% 1,000.00
11 北京捷通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票务代理 68.55% 3,000.00
32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2 广州仙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游戏 80.00% 1,063.762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13 霍尔果斯光威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2,000.00
公司持股
75%
通过北京英
事达形象包
北京光线音乐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创
14 演艺活动组织 装顾问有限 50.00
新力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传
媒之光广告
15 上海聚合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 1,000.00
有限公司持
股 100%
通过北京东
方传奇国际
16 东阳东方传奇传媒有限公司 影视 300.00
传媒有限公
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17 东阳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18 山南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19 天津夜线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投入 2,626
20 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 影视
公司持股 万美元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21 霍尔果斯青春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22 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23 霍尔果斯青春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100.00
公司持股
100%
通过北京光
24 山南光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 线影业有限 1,000.00
公司持股
33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0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25 山南光启影视有限公司 影视 6,250.00
公司持股
60%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26 霍尔果斯光魅影视有限公司 影视 4,000.00
公司持股
51%
通过北京光
线影业有限
27 霍尔果斯光印影业有限公司 动漫 1,250.00
公司持股
60%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传媒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传媒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1-14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晓萍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76 号楼东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接受委托代售门票;
经营范围 销售日用品、玩具;销售食品;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1,233.37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760.21
据
所有者权益 473.16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3.39
2、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12-23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晓萍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研发楼 2 层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医
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设计、制作、代理、
经营范围
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4
总资产 815.97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12.48
据
所有者权益 803.49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41
净利润 -644.58
3、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7-20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浦东新区潍坊六村 627 号 330 室
电视节目、音像制品制作经营,影视项目策划,咨询服务,承接各
经营范围 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874.16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944.99
据
所有者权益 -70.83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9
净利润 -282.87
4、北京英事达形象包装顾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英事达形象包装顾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1-10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德来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内研发楼 2 层
形象策划;形象包装;影视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印刷设计;承办
展览展示;动画制作及摄影技术的培训;动画制作;摄影服务;工
经营范围
艺礼品设计;公关服务;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255.41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596.76
据
所有者权益 -341.35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97.69
35
5、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10-15
注册资本 2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内研发楼 2 层南区
电影发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02-08);摄制电影片;
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摄制电影许可
经营范围 证有效期至 2017-01-19);影视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239,525.56
2015年度简要合并财 负债 147,641.42
务数据
所有者权益 91,884.13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8,772.52
净利润 47,880.69
6、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3-11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研发楼 2 层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经济信息咨询;影视策划;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版权贸易;商标代理;专利代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
经营范围
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2,193.82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9.99
据
所有者权益 2,203.81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45
7、北京嘉华丽音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嘉华丽音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9-29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36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研发楼 2 层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
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经营范围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推广服务;文化经纪。(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755.63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0.83
据
所有者权益 754.80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56.88
8、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10-29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路 525 号 C 楼 334 室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游戏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
经营范围
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总资产 5,980.99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telegram 官方网站下载地址在哪呢 777.48
据
所有者权益 5,203.51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74.25
净利润 1,117.79
9、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6-4
注册资本 1,240.650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巍
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东路 48 号 1408 房(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服装批发;陶瓷、玻璃器皿批发;玩具批发;服装零售;陶瓷、玻璃器皿
零售;玩具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游戏软件设计制作;动
经营范围 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玩具设计服务;箱、包批发;箱、包零售;电子
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广告业;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
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
37
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网络
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具体经营范围以《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准);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
影视节目发行;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图书批
发;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报刊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14,826.12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332.69
据
所有者权益 14,493.43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76.35
净利润 1,272.49
10、山南光线艺人经纪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山南光线艺人经纪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12-12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山南地区乃东县湖北大道结莎段商品房 104-22 号
演出经纪;文艺表演;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经营范围 影视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从事体育经纪业务。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2015 年 12 月成立,无 2015 年财务数据
据
11、北京捷通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捷通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11-18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44 号 6 号楼 518 室
研究、开发移动互联网技术及计算机软件;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提供与广告、票务代
理相关的技术服务及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
经营范围
联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
含电子公告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总资产 11,110.83
据 负债 5,644.27
38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5,466.56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28.13
净利润 -1,108.80
12、广州仙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仙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6-6
注册资本 1,063.76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浦楠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490 号 3606、3607 房
游戏设计制作;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数字动漫制作;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经营范围
增值电信服务;网络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2,981.67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120.83
据
所有者权益 2,860.84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74.76
净利润 -2,098.35
(二)参股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 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50.00% 1,000.00
2 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25.92% 312.50
3 彼岸天(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文化信息技术 30.00% 1,000.00
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金华
4 网络信息 26.83% 1,452.4787
长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 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27.64% 16,500.00
6 北京卓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信息 40.00% 500.00
7 北京七彩柠檬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40.00% 3.50
上海华晟领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 股权投资 投资 33,926.0870 万元人民币
(有限合伙)
9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 40.00% 500.00
10 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20.00% 523.02
11 北京全擎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交流 35.00% 300.00
12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游戏 5.46% 29,208.6511
39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3 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影视 4.17% 10,798.672
14 深圳市英威诺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信息技术 13.60% 66.9439
15 北京灵力影业有限公司 影视 49.00% 1,000.00
众大合联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
16 文化传媒 10.00% 400.00
司
17 霍尔果斯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20.00% 300.00
18 杭州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动漫 5.00% 2,352.94
19 霍尔果斯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 动漫 30.00% 300.00
20 成都魔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动漫 40.00% 300.00
21 北京漫言星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动漫 30.00% 300.00
22 杭州当虹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 14.50% 2,177.50
23 杭州志合天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 8.00% 1,000.00
24 北京玄银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游戏 35.00% 200.00
25 湖南魅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文学出版 10.00% 5,000.00
26 上海视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影视 17.17% 1,165.00
27 HERO VENTURES LLC 实景娱乐 投资 197.47 万美元
28 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20.00% 100.00
上海华晟信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29 股权投资 投资 210.05 万元人民币-
(有限合伙)
30 日本通曜 动漫 投资 56,999.94 万日元-
Coveredge (Cayman) Inc.(启维开曼
31 音乐 投资 3,000.00 万美元
公司)
32 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 动漫 30.00% 428.60
经纬创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
33 股权投资 投资 5,000 万元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2-8
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华益
住所 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18-A
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
广播剧、电视剧(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4 月 1 日
止);一般经营项目:电影剧本的创作;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
经营范围
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
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艺人经纪(除营业性
演出经纪);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总资产 155,847.88
40
据 负债 81,588.05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74,259.83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622.88
净利润 11,677.53
2、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12-12
注册资本 1,452.478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 116 号 A 幢主楼第七层 706-708 室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
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含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凭
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
(含网络游戏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发行)、动漫产品,举办演出剧(节)目、
表演,举办互联网文化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网站域名详见《网络
经营范围
文化经营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专题、专栏、综艺、动
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发行(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软件开发与设计、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网站设计与开发
(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系统开发集成、网络技术开发、电子
产品研究、通信技术开发、软件销售(除电子出版物)。
总资产 12,315.22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5,765.03
据
所有者权益 6,550.19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330.35
净利润 589.97
3、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8-28
注册资本 312.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瑞
住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204 室-267
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不含演出及演出经纪);影视策划;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
经营范围
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
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总资产 11,413.91
41
据 负债 4,855.58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6,558.32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690.98
净利润 6,202.51
4、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8-29
注册资本 29,208.651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晔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致富街 31 号 905 单元
娱乐性展览;软件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方出资比例小
于 25%)
总资产 730,584.49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233,680.25
据
所有者权益 496,904.24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94,084.76
净利润 35,642.30
(三)公司对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情况
2016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光线控股、与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猫眼文化”)以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快科技、转让
方”)、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快、转让方”)、天津彩盈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光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彩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天津彩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猫眼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猫眼”)、天津猫眼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猫眼”)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光线控股拟以其持有的 176,016,506 股光线传媒股份为对价换取
三快科技持有的猫眼文化 28.80%的股权,光线控股拟向上海三快支付人民币 8
亿元现金对价购买其持有的猫眼文化 9.60%的股权,本公司拟向上海三快支付人
民币 15.83 亿元现金对价购买其持有的猫眼文化 19.00%的股权。该次交易完成
42
后,光线控股持有猫眼文化 38.40%股权,本公司持有猫眼文化 19.00%股权,猫
眼文化将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该次交易经各方经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猫眼文化的整体估
值约为 83.33 亿元。
猫眼文化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5-27
注册资本 5,555.55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兴
住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8 层 801 房间
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电影发行;经营演
出及经纪业务;数字电影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影视策划、影视服
装道具、影视器材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
影视衍生品的技术开发;票务代理;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文化娱乐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咨询;版权代理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推广服务;影视文化项目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音乐
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企业策划服务;公共活动策划;文化娱乐衍
生产品、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开发、制作、批发(音像制品、出版
物除外);计算机软硬件(音像制品、出版物除外)、纺织品、服装
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文物及监管物品除
外)、首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批发;舞台、灯管、音乐的设计、
安装;艺人形象与发展策划;文化娱乐活动策划的相关服务;影视
衍生品的技术开发;票务代理;计算机图文设计;会议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7,254.93
2015年度简要财务数 负债 2,252.56
据
所有者权益 5,002.38
单位:万元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38
猫眼文化运营业内领先的猫眼电影互联网平台。猫眼电影是国内领先的集在
线购票服务、用户互动社交、媒体内容营销服务、电影衍生品销售等于一体的互
联网电影娱乐媒体及互动社区平台。凭借领先的产品运营和优质的用户服务,猫
眼电影获取了极广泛的用户资源及持续领先的市场份额。2014 年以来猫眼电影
43
在线电影票销售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并持续保持市场第一,其覆盖的合作影院数量
超过 5,000 家,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猫眼电影已发展成为拥有广大娱乐消费用户
的互联网娱乐内容发行、营销及数据平台。未来,猫眼电影将致力于围绕用户提
供矩阵式的娱乐内容服务,打造中国领先的互联网电影文化娱乐平台。
通过对猫眼文化的投资,公司可以获取庞大的线上用户群体和广泛的在线电
影业务资源,公司在优质内容制作领域的优势与猫眼电影亿级精准电影用户资源
优势实现有机结合,公司的互联网化程度将显著提升,猫眼文化与光线传媒业务
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合作打通线上线下资源,光线传媒将进一步完善影视娱乐产
业的全产业链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猫眼电影所掌握的海量用户观影互动数据
有助于公司对投资、制作、发行的影片进行精准营销,很大程度上拉动票房增长,
公司的线上综合宣传发行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猫眼文化强大的用户行为数据分析能力可以显著增强公司影视内容制作的针对
性及适销性,可有效降低文化内容产品的市场风险。通过对猫眼文化的投资,公
司将实现与大型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的更深层次合作,公司所生产的优质文化内
容产品将获得强有力的线上流量入口,公司与院线、影院、在线播放平台的合作
也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影视剧制作、宣传、发行领域的话语权及竞争优势
将进一步提升,持续保持影视娱乐行业的领先地位。
该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公司对猫眼文化的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8 日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光线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长田。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光线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 734,339,201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06%。王长田
44
先生持有光线控股 95%股权,为光线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认定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 91 号 6 幢 424 室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的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多媒体产
品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和技术转让。【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
营】。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除持有光线传媒 50.06%股
权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 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00.00% 3.00
2 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实景娱乐 100.00% 5,000.00
北京黑马拓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3 股权投资 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
合伙)
4 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 85% 1,000.00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光线控股持有的发行人 734,339,201 股股份中有
240,029,600 股股份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6%。
光线控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总资产 9,482,599,221.95
净资产 6,795,366,255.01
项目 2015 年
营业收入 1,523,294,694.84
净利润 370,528,052.63
45
光线控股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发行人 50.06%股权。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长田先生持有光线控股 95%股权,为光线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认定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简况如下:
王长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4 月 26 日出生,毕业
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本科学士学历。公司于 2000 年成立以来,担任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并任湖南魅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
司、深圳市英威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Coveredge (Cayman) Inc.董事、浙江
齐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淘米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目前,公司与光线控股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王长田
95%
光线控股
50.06%
光线传媒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46
1 王长田 董事长、总经理 2015.8.22 2018.8.22
2 李晓萍 董事、副总经理 2015.8.22 2018.8.22
3 李德来 董事、副总经理 2015.8.22 2018.8.22
4 邵晓锋 董事 2015.8.22 2018.8.22
5 侯俊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6.3.2 2018.8.22
6 陈少峰 独立董事 2015.8.22 2018.8.22
7 王雪春 独立董事 2015.8.22 2018.8.22
8 龚磊 独立董事 2015.8.22 2018.8.22
9 袁若苇 监事 2015.8.22 2018.8.22
10 张航 监事 2015.8.22 2018.8.22
11 王鑫 职工代表监事 2016.2.29 2018.8.22
12 王牮 财务总监 2015.8.22 2018.8.22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长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4 月 26 日出生,毕业
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本科学士学历。公司于 2000 年成立以来,担任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并任湖南魅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
司、深圳市英威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Coveredge (Cayman) Inc.董事、浙江
齐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淘米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李晓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0 月 2 日出生,毕业
于宁夏大学物理系,本科学历。200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并任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
限公司、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魔法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可
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北京漫言星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
限公司和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灵力影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
理。
李德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5 月 21 日出生,毕业
47
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研究生学历。200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并任上海视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邵晓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加入阿里巴巴,历任阿里集团安全部负责人、淘宝网副总裁、中国事业部总经
理、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现任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阿里巴巴集团秘
书长,负责协调发展各子公司之间的战略合作;同时任阿里巴巴影业集团董事长
负责阿里巴巴影业整体战略及规划,任光线传媒董事。
侯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1 年 12 月 29 日出生,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加入公司前任方正集团 IT 事业部法务
经理,2010 年 5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法务总监,现任董事会
秘书、投资总经理、法务总监。并任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齐聚科技有限
公司、杭州志合天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和新余琦光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陈少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
学哲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社会学所博士后,历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现
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任光线传媒独立董事。
王雪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
学哲学学士和大连管理干部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士。任北京博华百校教育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人文大学董事,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监事并任光线
传媒独立董事。
龚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中国社科院企业
管理研究生,清华大学 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轻骑集团办公室常务副
主任,广告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轻骑报总编。现为经报证券日报投资股份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光线传媒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袁若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2 月 10 日出生,1992
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系。200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审
48
计部经理。
张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6 月 2 日出生,毕业于
河北大学,获新闻系学士学位。2005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兼
电视节目事业部经理。并任霍尔果斯战火影业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大象映画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王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0 年 6 月 28 日出生,
2003 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大专学历。加入公司前任济南电
视台编导、记者,2006 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导演、艺人关系经理、人力主管,
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人力资源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长田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二)现任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成员简历”的有关内容。
李晓萍女士,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二)现任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成员简历”的有关内容。
李德来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二)现任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成员简历”的有关内容。
王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6 月 9 日出生,毕业于
大连经济管理学院对外经济贸易系,200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侯俊先生,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本节“(二)现任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成员简历”的有关内容。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担任的职务
湖南魅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王长田 董事长、总经理 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深圳市英威诺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49
杭州当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淘米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Coveredge (Cayman) Inc. 董事
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灵力影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李晓萍 董事、副总经理
成都魔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
霍尔果斯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漫言星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 董事
李德来 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视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资深副总裁、集
阿里巴巴集团
邵晓锋 董事 团秘书长
阿里巴巴影业集团 董事长
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侯俊 董事、董事会秘书 杭州志合天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监事
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教授、博士生导
陈少峰 独立董事 北京大学
师
北京博华百校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王雪春 独立董事 北京人文大学 董事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监事
董事、副董事
龚磊 独立董事 经报证券日报投资股份公司
长、总经理
霍尔果斯战火影业有限公司 董事
张航 监事
霍尔果斯大象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
(四)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
股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股) 持股比例
王长田 董事长、总经理 – –
李晓萍 董事、副总经理 55,472,916 3.79%
李德来 董事、副总经理 47,310,762 3.23%
邵晓锋 董事 – –
侯俊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陈少峰 独立董事 – –
50
王雪春 独立董事 – –
龚磊 独立董事 – –
袁若苇 监事 1,081,080 0.07%
张航 监事 540,540 0.04%
王鑫 职工代表监事 – –
王牮 财务总监 16,816,800 1.15%
王长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长田持有光线控股 95%股权,光线控股持
有光线传媒 50.06%股份。
王牮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另通过持有光线控股 5%股权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
201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发行了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 4
亿元,债券期限 365 天,到期日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该期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兑
付本息,未发生违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述短期融资券。
除上述短期融资券之外,公司未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券。
六、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栏目制作与广告、电影、电视剧的投资及发行业务,动漫
游戏产品的制作及发行等,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包括电视栏目、影视剧、动漫、游
戏等在内的综合型传媒娱乐内容集团,覆盖地面电视台、省级卫视、央视等电视
渠道、移动电视等户外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以及电影院线下渠道。
电影方面,公司投资发行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中国合伙人》、《不
二神探》、《厨子戏子痞子》、《爸爸去哪儿》、《同桌的妳》、《分手大师》、《亲爱的》、
《匆匆那年》、《四大名捕大结局》、《钟馗伏魔之雪妖魔灵》、《冲上云霄》、《左耳》、
《横冲直撞好莱坞》、《港囧》、《寻龙诀》、《恶telegram的官方网站下载地方在哪呢鬼天使》、《果宝特攻之水果大逃亡》、
《美人鱼》、《奔爱》等数十部电影,票房金额位居国内电影集团的领先地位。
栏目制作及广告与演艺活动方面,2013-2014 年,公司继续制作包括《音乐
风云榜》、《娱乐现场》、《最佳现场》等老牌节目,同时加强了与央视的节目合作,
制作的《超级减肥王》、《中国正在听》、《少年中国强》、《梦想星搭档第二季》、
51
《是真的吗》都在央视播出,以及《国剧盛典》、《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等大型
演艺活动,同时《中国娱乐报道》、《音乐风云榜》等节目继续在地面电视台播出;
新媒体内容方面,制作了新媒体 CNTV 播出的《超级世界杯》。2015 年起,公司
进行了业务调整,减少了电视节目制作,仅制作了《音乐风云榜》、《梦想星搭档》、
《网络春晚》、《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国剧盛典》等节目。演艺互动方面,制
作完成了舞台剧《左耳》和《果宝特攻》,并已开始公演。
电视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发行了《天狼星行动》、《精忠岳飞》、《新闺
蜜时代》、《古剑奇谭》、《月供》、《少年四大名捕》、《我的宝贝》、《少年神探狄仁
杰》、《盗墓笔记》等多部电视剧及网络剧。
动漫游戏方面,报告期内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
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者专注于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后者专注
于优质原创动画片及动画电影的创作和发行。
(二)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影 43,770.74 96.92% 131,073.19 86.05% 64,668.21 53.09% 50,112.58 55.42%
栏目制作与广告 – – 8,925.45 5.86% 47,665.83 39.13% 33,267.65 36.79%
电视剧 – – 6,687.79 4.39% 3,475.03 2.85% 7,036.95 7.78%
动漫游戏 668.18 1.48% 5,643.03 3.70% 5,998.09 4.92% – –
其他 720.98 1.60% – – – – – –
合计 45,159.90 100.00% 152,329.47 100.00% 121,807.16 100.00% 90,417.1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以电影和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的收入占比较大。
2014 年,电影业务实现收入 64,668.21 万元,占比 53.09%,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
实现收入 47,665.83 万元,占比 39.13%。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收入主
要来源于电影业务。
52
(三)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电影行业
(1)行业监管体系
①行业主管部门
A、中宣部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电影及电视行业的
管理体现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
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提出并
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
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B、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为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的电
影管理局负责,其主要职能为:拟定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
管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并平衡电影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
织审查各类影片,发放或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承办有关审批电影制片单
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的工作;负责电影技术管理;管理对外
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等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
理。
国家广电总局在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地方管理机构即地方广播
电视局负责所在地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行业管理,并履行国家广电总局赋予的行
政审批权等。
②行业法规政策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基础,
涵盖行业资质管理、行业业务标准审查、行业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体系。目前对本公司电影业务的开展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53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1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2000年6月6日 广发影字[2000]32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1年10月27日 国家主席令[2001]第58号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
3 2001年12月18日 广发办字[2001]1519号
行)的通知
4 电影管理条例 2002年2月1日 国务院令[2001]第342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2年9月15日 国务院令[2002]第359号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
6 2003年9月4日 文产发[2003]38号
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
7 2003年11月21日 广影字[2003]第576号
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
8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 2003年12月31日 国办发[2003]105号
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
9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2004年1月1日
文化部令[2003]第21号
《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
10 2004年1月8日 广发影字[2004]41号
知
11 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 2004年3月18日 广发影字[2004]257号
12 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 2004年6月25日 广发影字[2004]700号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
13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日
29号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
14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2004年8月10日
31号
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15 2004年10月18日 文产发[2004]35号
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令
16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2004年11月10日
[2004]第43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
17 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 2005年3月29日 财税[2005]2号
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
18 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2005年3月29日 财税[2005]1号
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
19 2005年4月13日 国发[2005]10号
决定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5]第
20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5年5月8日
49号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令
21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5年5月8日
[2005]第50号
22 关于印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 2005年7月19日 广发影字(2005)537号
54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行)》的通知
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关于文化领
23 2005年7月6日 文办发(2005)19号
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6]第
24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2006年5月22日
5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发行放
25 2006年6月21日 广发影字[2006]284号
映的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广播
26 2006年12月21日 广发[2006]55号
影视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
27 2007年9月16日 广发[2007]98号
的通知
28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 2008年3月3日 广发[2008]32号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
29 2008年12月19日 (2008)影字866号
的指导性意见
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
30 2009年3月27日 财税[2009]31号
通知
31 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1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审
32 2010年2月20日 广发(2010)21号
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
33 2010年2月24日 广发(2010)19号
备案、电影片审查工作的通知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
34 2011年2月12日 广办发剧字(2011)20号
中吸烟镜头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
35 2014年9月2日 新广电发[2014]204号
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③行业监管政策
A、电影制作资格准入许可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对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国家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制
作资格准入履行行政许可审批。
B、电影摄制行政许可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依法设立的
电影公司从事具体的影片拍摄工作必须经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准并获得《摄制电影
55
许可证》许可。
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许可证分为《摄制电影许可证》(俗称“甲证”)和
《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俗称“乙证”)。已经以乙证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
部以上电影片的电影公司,可以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甲证。
对于持有甲证的电影公司,其拍摄每部影片之前需要向省级广电局进行备案
审核,然后由省级广电局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甲证需要接受国家广电总局的隔
年检验。未持有甲证的电影公司,在每次拍摄影片之前都必须申请取得所拍摄影
片的乙证,在取得乙证后即享有影片的一次性出品权。乙证实行一片一报制度,
在影片公映后自动作废,以后拍摄新的影片须重新履行许可审批程序。
境内电影公司与境外电影公司在中国境内外合作摄制电影,必须取得国家广
电总局颁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也
实行一片一报制度,在影片取得公映许可证后自动作废。
C、电影内容审查许可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影
片拍摄完成后必须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查通过并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后方
可发行、放映、进口及出口,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许可审查。
国产影片(含中外合拍)经审查合格的,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通过
进口方式公映的电影,包括参展境内电影展、电影节的境外影片等,进口前应当
报送国家广电总局审查,审查的程序与国产影片的审查程序基本相同。
电影企业出口其摄制的电影,包括到境外参加电影展、电影节等,出口前均
须报送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的审查,审查的程序与国内发行、放映影片的
审查程序基本相同。经审查通过后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参展者持《电影
片公映许可证》及出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电影出口手续。
D、电影发行和放映的行政许可
电影摄制完成并通过内容审查后,就进入了发行和放映阶段。电影发行业务
由电影发行公司和院线公司经营,电影放映业务由院线公司和电影放映公司(即
56
影院)经营。从事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均需要取得国家广电总局的准入资格行政
许可。
按照目前的监管政策,电影发行公司必须且只能与各院线公司就影片的放映
业务达成合作,然后由各院线公司负责对其所属的影院就影片放映做出统一安排
及管理,电影发行公司不能直接与影院就电影放映签署合作协议,院线公司是电
影发行公司与影院之间的桥梁。
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
两部及以上影片的境内公司(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设立专营国产影片
发行业务的电影发行公司,在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专营国产影片
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国家广电总局对其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实行隔年检验制度。另外,国家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投资者在内地试点设立发行国
产影片的独资公司。
在电影放映业务方面,在影院完成投资建设后,即可向电影行政部门申领《电
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开始经营,《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根据《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影院公司的设立,需首先
履行省级商务行政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报国家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备
案审批。经批准允许设立的,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此办理公司注
册登记手续。在影院完成建设、改造且验收合格后,可向省级广电局申领《电影
放映经营许可证》,然后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除香港、澳门特区投资者可以
独资形式新建、改建影院外,其他地区境外投资者在合资合作影院公司注册资本
中的投资比例不得高于 49%。
我国的电影行业过去一直属于国家管制行业,近些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
断深入和监管环境的日趋宽松,包括光线影业在内的民营电影企业正逐步发展壮
大为国内电影行业的重要力量,这不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电影业的竞争格局,
也推动着整个电影行业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影片的总体数量分布呈现平均话
的市场格局,影片市场价值分布则呈现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
(2)电影行业现状
57
电影行业,随着银幕数量的增加和观众电影消费习惯的逐步养成,国内电影
票房将持续快速攀升。从 2012 年的《泰囧》,到 2013 年的《西游降魔篇》,到
2014 年的《变形金刚 4:绝处逢生》,到 2015 年的《捉妖记》,到 2016 年的《美
人鱼》,国产片票房记录每年都被刷新,国内电影票房屡创新高,市场潜力巨大。
广电总局统计数据显示,自 2002 年中国实行电影产业化改革以来,我国电
影票房连续十年实现大增长,从 2003 年的约 9 亿元增长到 2014 年 440.69 亿元
的规模,增幅近 50 倍,远高于世界电影票房 6%的年度增幅。根据《中国传媒产
业发展报告(2016)》,2015 年,中国内地电影市场产值在全球仅次于年产 111
亿美元的北美地区。根据广电总局统计数据,2015 年全国总票房达 440.69 亿元,
同比增长 48.69%,保持较大增幅,仍处于高速增长状态。
近年来全国票房收入快速增长
500 70
450 64.57 63.91
60
400
350 48.69 50
300 42.96
40
250 36.26 36.15
30.18
30.48 28.93 30
200 27.97 26.02 27.51
150 20
100
10
50
9.2 15.14 20.63 26.4 33.27 43.41 62.06 101.72131.15170.73217.69296.39440.69
0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全国票房(亿元) 票房增长率(%)
数据来源:广电总局统计
同时,大制作和中小制作的国产影片票房均快速上升,连年的高速发展显现
出中国电影发展的生机活力与广阔前景。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国产影片
票房收入分别为 127.67 亿元、161.55 亿元和 271.36 亿元,分别占当年总票房收
入的 58.65%、54.51%和 61.58%,保持着相对进口影片的份额优势,掌握市场主
动权。
观影人次大幅增加。由于国产电影数量和质量的稳步提高,影院数量快速增
加,越来越多的电影观众选择在影院观影。根据《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6)》,
58
近几年我国观影人次从 2007 年的 1.14 亿人次增长至 2015 年的 12.56 亿人,增幅
达 1,001.75%。可见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对精神文化的消费需求开始
逐步增加,消费者的观影习惯正在稳步形成。
近几年中国城市主流影院平均观影人次增长情况
14 60
12 50.78 50
10 44.68
40.20 40
8 36.56
29.37 29.79 30
6 27.03
23.68
20
4
2 10
1.14 1.41 2.04 2.86 3.7 4.7 6.1 8.33 12.56
0 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观影人次(亿次) 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6)》
代表影片播出渠道的影城数量和银幕数量规模持续扩大,据艺恩数据,2011
年至 2015 年,我国影城数量增加了近 2.6 倍,总数达到 7,205 家;银幕数由 2011
年的 9,286 块增长到 2015 年的 32,487 块,其中 2015 年新增银幕 8183 块,同
比 2014 年增长 33.7%,较上年提高 1.6 个百分点。中国成为银幕总数和数字银幕
总数继美国之后的全球第二大国,数字化放映覆盖率高达 99%,位居全球第一。
综上所述,近年来,国产电影票房保持每年约 30%以上的速度增长,据广电
总局数据统计,2015 年半年国内电影票房达 440.69 亿元,同比增长 48.69%。
(3)电影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前景
①国产片的影片票房均快速增长,电影发行进入精细化运作阶段。
随着观众观影习惯的养成,对国产片的认可度提升,国产影片票房将进一步
上升。2003 年以来,大投入、大制作,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商业化运作水平
较高的国产影片数量在不断增多,这些高质量国产影片的出现,大幅度提升了国
产影片的整体水平,激发了观众对国产电影的观看欲望,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进
口大片对国内电影市场的冲击。国产大片已成为国产电影的中流砥柱和主导力
量。
59
中小成本制作的影片票房也取得不俗的成绩,通过发行商的精细化、有针对
性的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中小成本电影的票房也持续上升。专业发行商的整合
营销成为商业影片宣传推广中的亮点,宣传发行能力成为中小成本影片票房成功
的关键因素之一。
②生活水平提高和文化消费升级及新技术升级导致市场逐步扩大。
我国国民经济仍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快速稳步的增长,从而带来居
民生活水平和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日益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需
求会释放出巨大的文化产品购买欲望和消费能力。
数字技术的发展使电影业获得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的市场机会。专业电影频道
的开播及增加,使电影版权收入能够有新的增长点;数字影院的出现和增多将促
进电影放映环节的产业技术飞跃和市场营销模式的多样化。
③IP 改编成为趋势
互联网对中国电影的一个重要影响,是电影产品越来越多地来自于对互联网
提供的创意知识产权(IP)的改编。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事件、
网络热点纷纷进入电影领域,IP 所具有的文本基础、用户规模、粉丝情感,成
为一种可预期价值,被电影投资制作方所认可。
从某种程度上说,2015 年是中国 IP 电影元年。根据李京蔚《2015 年总票房
440 亿》、《深圳晚报》,各类 IP 改变的电影达到了 36 部,总票房为 85.87 亿元,
占 2015 年全年国产电影票房的 19.5%。例如,网络文学改变的电影《寻龙诀》、
《左耳》等;网剧衍生的《万万没想到》、《煎饼侠》;漫画衍生的《滚蛋吧!肿
瘤君》;话剧衍生的《夏洛特烦恼》;综艺节目衍生的《奔跑吧兄弟》;网络游戏
衍生的《洛克王国 4:出发!巨人谷》;电视剧衍生的《咱们结婚吧》;歌曲衍生
的《栀子花开 2015》等。虽然 IP 改编的电影艺术品质和产品品质参差不齐,但
IP 的市场价值却得到了证明。
IP 积累了广泛的粉丝基础,同时,网络 IP 的大数据也加强了电影投资制片
方的预判性信心。从某种程度上说,IP 也是用户对文本的情感众筹,为电影奠
定了坚实的观众基础。在缺乏美国式的《变形金刚》、《蜘蛛侠》等系列品牌的情
60
况下,IP 改编几乎是中国电影寻求品牌化、互文性的唯一的选择。
④盗版及国际市场构成国内电影行业的主要两大不利因素。
盗版对于我国电影市场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国家和影视企业一起在打
击盗版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目前盗版现象依旧十分猖獗。这直接导致电影作
品的音像市场逐步萎缩,音像版权收入占电影业务收入的比重很低。
由于我国电影产业商业化发展的起步远晚于国际发达国家,因此在资金实
力、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市场规模等多方面均与国际知名电影公司存在一定差
距,尤其是资金实力差距甚远。美国六大电影公司的电影业务年收入都是数十亿
美元的规模,而我国电影业的龙头企业年电影业务收入还仅处于几亿人民币的水
平而已。国外影业公司凭借雄厚的资本和人才优势,遵循“大投入、大产出”的
商业模式,每年都能推出数十部大制作的商业电影。我国电影市场虽然近些年陆
续出现了投资近亿元的电影,但受限于资金实力,这类大制作电影年产量低,暂
时无法形成与进口大片相抗衡的数量规模。
2、电视节目行业
(1)电视节目行业监管体系
①行业主管部门
A、中宣部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电视行业的管理体
现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
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
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提出并宣传
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
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B、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为电视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的传
媒机构管理司负责,其主要职能为:参与制定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整体规划,
61
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含付费广播电视频道)、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含 IPTV、互联网视听节目、手机视听节目)、广播电视
有线网络业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
设立、调整、撤销及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设立、调整、撤销等审批。负责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建立和撤销等审批,发放和吊销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等。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活动的管理工作。
C、文化部
文化部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
构的监管工作。在举办演出活动的资质审批方面,文化部和各级文化局是主管部
门。境内演出经纪机构需经当地省级文化局批准,台湾及海外艺人参与的演出需
经文化部批准。
②行业法规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体制
正在由单一计划经济的监管体制,逐步转向适应市场经济的监管体制。目前,我
国已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基础,涵盖行业资质
管理、行业业务标准审查、行业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目前对
本公司电视节目业务的开展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序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颁发机构
号
国务院令[1997]第 228
1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997 年 9 月 1 日
号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制作播出理论、文献
2 1999 年 3 月 30 日 广发编字[1999]137 号
电视专题片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
3 2003 年 9 月 4 日 文产发[2003]38 号
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
4 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 2003 年 12 月 31 日 国办发[2003]105 号
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令
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2004 年 8 月 20 日
[2004]第 34 号
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
6 2004 年 10 月 18 日 文产发[2004]35 号
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62
国家广电总局令
7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2004 年 10 月 23 日
[2004]第 42 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8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2005 年 3 月 29 日 财税[2005]2 号
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
9 2005 年 4 月 13 日 国发[2005]10 号
若干决定
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关于文
10 2005 年 7 月 6 日 文办发(2005)19 号
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11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2006 年 9 月 13 日
务院办公厅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
12 2006 年 12 月 21 日 广发[2006]55 号
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
13 2007 年 9 月 16 日 广发[2007]98 号
工作的通知
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
14 2009 年 3 月 27 日 财税[2009]31 号
题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
15 2009 年 8 月 27 日 广发[2009]第 66 号
意见
国家广电总局令
16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2009 年 8 月 27 日
[2009]第 61 号
17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 年 9 月 26 日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
18 2010 年 3 月 19 日 银发[2010]94 号
的指导意见
国家主席令[2010]第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 年 4 月 1 日
26 号
20 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 年 10 月 广发[2010]第 88 号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
中共第十七届六次会
21 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 2011 年 10 月 18 日
议
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
22 2011 年 10 月 25 日 广电总局
管理的意见
23 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 2010 年 11 月 12 日 广发[2010]第 100 号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 国家广电总局令
24 2011 年 11 月 25 日
规定 [2011]第 66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25 国家“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12 年 2 月 15 日
务院办公厅
26 “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2012 年 2 月 23 日 文产发[2012]第 7 号
文政法发[2012]第 13
27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2012 年 5 月 7 日
号
广电总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
28 2012 年 5 月 22 日 广发[2012]36 号
广播影视产业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
29 2012 年 7 月 11 日 广发[2012]53 号
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坚定不移沿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
3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 2012 年 11 月 8 日
全国代表大会
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
国务院令[2013]第 633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13 年 3 月 1 日
号
63
国务院令[2013]第 634
3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13 年 3 月 1 日
号
广电总局关于实行电视纪录片题材公告
33 2013 年 7 月 25 日 广发[2013]第 11 号
制度的通知
34 关于进一步规范歌唱类选拔节目的通知 2013 年 7 月 25 日 广发[2013]第 52 号
关于做好 2014 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
35 2013 年 10 月 12 日 广发[2013]第 68 号
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中共第十八届三次会
36 2013 年 11 月 16 日
题的决定 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 新广电发[2014]第 2
37 2014 年 1 月 2 日
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号
38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2014 年 3 月 17 日 文产发[2014]1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
39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 2014 年 4 月 2 日 国办发〔2014〕15 号
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
新广电办发[2014]100
40 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 2014 年 9 月 28 日
号
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 新广电发〔2014〕223
41 2014 年 9 月 29 日
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 号
③行业监管政策
A、电视节目制作资格准入许可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从
事电视制作经营业务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国家广电总局负责对电视节目
制作资格准入履行行政许可审批。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设立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B、内容审查和监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的通知》,各省级管
理部门负责审查制作机构制作和发行节目内容的审查。各级播出机构对非本台制
作的节目、栏目内容和来源进行审查把关。
(2)电视节目行业现状
①电视节目总体产量保持增长趋势,供需缺口较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转型进程的推进,文化产业在国民
64
经济中的地位也逐步提升。作为文化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电视剧、综艺节
目为代表的视频内容制作行业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具备专业能力的制作机构通
过吸引社会资本扩大制作总量,行业外具备实力的资本纷纷进入视频内容的制作
环节,使得视频节目的制作能力和产量总体保持增长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7 年-2014 年间,我国电视节目(扣除电视剧)
的产量保持在 200 万小时以上,复合增长率为 3.66%,总体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我国电视节目制作总量情况
350.00 327.30 319.67 316.06
287.50
300.00
258.33 258.67 264.94
245.69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电视节目制作总量(万小时)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尽管电视节目(扣除电视剧)制作量保持上升趋势,但我国电视节目(扣除
电视剧)的供给仍然无法满足电视台的播出需要。2014 年,全国电视节目(扣
除电视剧)制作总量 316.06 万小时,全年电视节目(扣除电视剧)播出时长
1,004.92 万小时,播出量为制作量的 3.18 倍,平均重播率为 68%,电视节目(扣
除电视剧)仍处於相对缺乏的状况。
②广电媒体广告收入持续增长,广电对优质视频内容的需求增大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2009 年-2013 年,全国电视广告总收入达
1,119.26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3.44%,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且明显高于同
期国民经济的增速。作为广电媒体主要收入来源的广告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其
对于优质内容的采购能力也不断提升。
65
1200 1119.26 30.00%
全国电视广告总收入(亿元) 1046.29 增长率
1000 934.54 25.00%
796.59
800 20.00%
675.82 17.87% 17.32%
600 15.00%
11.96%
10.94%
400 10.00%
6.97%
200 5.00%
0 0.0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数据来源:《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
广电媒体播出内容主要分为新闻资讯节目、电视剧和综艺、专题等其他电视
节目,且该三类视频节目的播出比例基本保持稳定。根据《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
展报告(2014)》的数据显示,2013 年,新闻资讯节目的播出时间占全国节目播
出总时长的比例 13.79%,电视剧播出时间占比为 43.18%,其他电视节目的播出
时间占比为 43.03%,除新闻以外的电视节目播出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随着电
视媒体运营模式的不断创新和受众欣赏水平的不断提升,精品电视剧、品牌节目
越来越成为主流广电媒体提升影响力、实现广告收入的主要载体。
2011 年底,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
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更使得电视广告向模式新颖、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品牌电
视节目集中,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湖南卫视《我是歌手》和《快乐大本营》
分别以每秒 7.47 万元、6.47 万元和 4.73 万元的广告价格位列 2014 年卫视广告招
标会单条广告价格排行榜前三名,《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广告招标总收益超过
13 亿元,爸爸去哪儿冠名费高达 3.12 亿元,分别创下新高。
2013 年,受到我国经济发展整体增速放缓的影响和新媒体快速增长的冲击,
广电媒体广告总收入增速有所放缓,竞争环境的变化将进一步提升广电媒体对于
优质视频内容的购买需求。
66
③电视收视格局已基本确立
2013 年,我国电视人口覆盖率 97.79%,是中国覆盖最广泛、最重要的信息
传播媒体。经过电视媒体的多年发展,电视频道目前主要包含中央级、省级上星、
省级地面、市(县)级和其他频道等五级,总体来看,基本形成中央电视台、省
级卫视、地面频道三足鼎立的格局。
数据来源:《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
④新媒体的快速崛起和对优质视频节目需求的不断增加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速兴起,受众的媒介消费习惯也发生
了巨大变化,以视频网站、移动互联网视频 APP 为代表的视频播出平台的整体
影响力不断增强,受众规模快速提升,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根据艾瑞咨询《2011
至 2012 年中国在线视频行业年度监测报告》及《2014 年中国在线视频行业年度
监测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视频用户规模从 2007 年的约 1 亿人增长至 2013
年的 4.64 亿人,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29.1%。中国在线视频行业的规模也从 2010
年的 31.4 亿元增长到 2013 年的 135.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63.0%。
在视频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同时,国内主要视频新媒体公司积极进行资本运
作,2010 年以来乐视网、优酷网、土豆网等纷纷实现上市融资,爱奇艺、PPS、
PPTV 等则相继被上市公司并购,资金实力的增强使得网络视频行业对于优质视
67
频内容的购买力大幅提升。随着用户规模趋于饱和,主流视频新媒体通过快速获
取优质的视频内容来提升竞争力,以提升用户粘度和用户体验。以国内上市公司
乐视网为例,2011 年—2013 年视频节目的成本支出分别为 79,781.03 万元、
115,137.31 万元和 127,598.17 万元,视频内容的采购金额居于高位。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用户使用媒介的方式正在发生着
巨大变化,视频网站、IPTV、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媒体播放平台开拓了电
视剧的增量需求。视频网站逐渐向精品化、精准化的方向发展,通过积极开展融
合探索,与电视台、移动社交媒体等积极联动实现内容创新,在此背景下定制化
的视频内容纷纷成为视频网站的选择,具备丰富视频制作经验和新媒体思维的视
频机构出品的精品视频节目受到新媒体渠道追捧。
(3)电视节目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前景
①随着制播分离的进一步深化,内容制作机构有巨大发展空间。
②制作和发行单个栏目的零售模式将逐步向专业化、多元化的制作和发行模
式转变。
③节目发行、营销能力与制作能力并重,整合营销价值凸显。通过多媒介、
多类型节目和广告形式实现较广覆盖面和较高到达率的整合营销方式越来越受
到广告客户的青睐。
④行业“马太效应”凸显,节目制作行业存在整合空间。
⑤地面电视台将逐步走向联合,实现地面频道的网络化运营。
⑥二三线城市的地面电视台将依然是企业的主要广告投放渠道。
⑦节目播出渠道以传统电视媒体为依托向付费数字电视、网络电视(IPTV)、
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展。
⑧三网融合将使得播出渠道更加多样化,传媒内容资源的价值将得到提升。
播出平台的逐步放开将给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提供更多的销售机会。
68
3、电视剧行业
(1)电视剧行业监管体系
电视剧行业和电影行业同属影视剧行业,其行业监管体系相同,详见电影行
业的监管体系。
电视剧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生效日期 颁发机构/文件编号
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4.1 国家主席令[2010]第 26 号
2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997.9.1 国务院令[1997]第 228 号
3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2011.3.19 国务院令[2011]第 595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13.3.1 国务院令[2013]第 633 号
5 电视剧管理规定 2000.6.15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0]第 2 号
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2004.8.20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 34 号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
7 2004.10.11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 39 号
办法
8 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 2004.10.21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 41 号
9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2004.10.23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 42 号
10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2010.1.1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9]第 61 号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
11 2012.1.1 国家广电总局令[2011]第 66 号
充规定
12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2010.7.1 国家广电总局令[2010]第 63 号
13 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办法 2013.12.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4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2004.8.1 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22 号
15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06.5.18 国务院令[2006]第 468 号
电视剧行业涉及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生效日期 颁发机构/文件编号
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
1 2004.10.18 文产发[2004]35 号
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
2 2005.4.13 国发[2005]10 号
干决定
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关于文化
3 2005.7.6 文办发[2005]19 号
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4 2005.12.23 中发[2005]14 号
的若干意见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
5 2007.9.16 广发[2007]98 号
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
6 2007.12.28 国家广电总局
的通知
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
7 2009.3.27 财税[2009]31 号
的通知
8 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 2009.9.8 文化部便函[2009]42 号
9 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9.9.10 文产发[2009]36 号
10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9.26 国发[2009]30 号
69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
11 2010.2.1 商服贸发[2010]28 号
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
12 2010.3.19 银发[2010]94 号
指导意见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
13 2010.5.1 剧规字[2009]56 号
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
14 2011.10.11 国家广电总局
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15 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 2011.10.18
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
16 2012.1.1 国家广电总局
理的意见
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
17 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 2012.2.1
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告
[2012]第 3 号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18 2012.2.15
要 办公厅
19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2012.5.7 文政法发[2012]13 号
文化部关于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20 2013.9.29 文市发[2013]47 号
验区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
21 2014.3.14 国发[2014]10 号
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22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2014.3.17 文产发[2014]1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
23 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 2014.4.16 国办发[2014]15 号
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24 广电总局关于一剧两星的通知 2015.1.1 国家广电总局
关于“红色经典”改编电视剧审查管理的
25 2004.5.25 广发剧字[2004]508 号
通知
关于调整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电视
26 2003.7.28 广发编字[2003]756 号
剧 立项及完成片审查办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
27 2015.7.1 新广电发[2015]129 号
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
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评选章程
28 2015.12.10 新广电发[2015]150 号
(修订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改进体育比赛
29 2015.12.24 新广发【2015】125 号
广播电视报道和转播工作的通知
(2)电视剧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前景
①市场总体呈现供大于求的格局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数据 2008-2013 年度,电视剧新增供给量保持平稳,
新增供给量均维持 400-500 部、14,500-16,000 集的水平。2012 年,随着国家政
策的支持以及资本的涌入,电视剧行业整体呈现过热行情,电视剧的制作数量出
70
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当年新增电视剧 506 部,17,703 集,电视剧集数创出历
年的新高。
2013 年我国共有 441 部,15,770 集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与之相对应,
有限的电视、视频网站等主流播出渠道无法将电视剧全部消化,部分电视剧取得
发行许可后会由于各种原因在较长的时间都无法实现销售。
近年来,各电视台电视剧总体播出时间呈现持续上涨趋势,播出比重保持在
较高水平。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发展状况和
2013 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各电视台 2012 年影视剧类电视节目播
出时间 735.95 万小时,比 2005 年的 559.90 万小时增加 176.05 万小时,增幅
31.44%。同时,影视剧类电视节目播出比重近年均稳定在 40%以上,说明电视
剧播出在各大电视台的播出结构中的占据重要地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告量的增大、电视频道增多、电视剧新媒体播
出平台增加等诸多有利因素的共同作用,市场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各
媒体渠道对电视剧的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仍将继续延续下去。
②精品剧供不应求
在电视剧行业发行渠道日益丰富、产业链越来越倾向于“内容为王”的发展
背景下,剧本通常是决定整部电视剧成败的关键因素。一部精品电视剧的出品,
需要同时具备优质剧本、优秀导演制片人的主创团队、知名演员多种因素。但优
质剧本的诞生,往往需要编剧长时间的精心创作及持续的经验积累,不同于普通
商品一样呈现规模式扩张。优秀剧本的文化特性决定了其产出的有限性,同时优
秀导演、演员等核心主创人员均为行业稀缺资源,供给相对有限,共同制约了精
品剧难以同总体产量一样快速增长。
虽然电视剧行业总体产量供给过剩,但高质量的精品电视剧仍然非常稀缺,
受到各播出平台的强烈争夺。目前电视剧在央视、省级卫视的收视份额排名中占
据了重要地位,央视索福瑞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电视剧占电视节目收视比重
达到 31.5%,占据了电视台最大的收视比重,也是直接贡献广告收入、拉动收视
率和提升频道品牌的重要手段。
71
在一剧两星政策下,各电视台将更加依赖具备优质内容提供能力的制作公
司,行业龙头的优质精品电视剧议价空间将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行业领先者精
细化管理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的提高,益于相对成熟的成本控制能力,毛利率有
望逐渐恢复,并将进一步拉大与中小公司之间的差距。
③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且分布不均
随着有线电视的普及和电视频道的增多,电视台之间的竞争逐步加剧,并且,
随着新媒体渠道的快速发展,电视台面临收视资源分流的竞争压力,因此,电视
台尤其是实力雄厚的省级卫视为争夺收视资源,不断增加对受广大观众喜欢的电
视剧的采购;同时,电视台广告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为电视台采购经费的增加提
供了基本保障。受上述因素推动,2008-2013 年度国产电视剧交易规模呈逐年增
加态势,根据中国市场报告网预测,国产电视剧交易额有望从 2012 年的 110 亿
元,增长到 123.2 亿元。
新媒体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为电视剧市场的需求增长带来了重要的增量空
间。目前我国新媒体市场主要由网络视频市场、IP 电视市场及手机等移动电视
市场组成,其中网络视频市场是近年来电视剧交易最频繁、需求最大的新媒体市
场,并预计将保持持续增长。
4、游戏行业
(1)游戏行业监管体系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是我国游戏行业合法主管协会,隶属于工信
息部,业务上接受工信部、文化部等业务有关的主管部门领导,其主要职责和任
务是配合、协助政府的游戏产业主管部门对我国从事游戏产品(包含各种类型的
游戏机硬件产品和各种类型的游戏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运营、服务、传播、
管理、培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调和管理,是全国性的行业组织。
中国出版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是目前中国游戏领域规模最大自律组织,每
年游戏产业年会的主要组织者,其倡导的游戏健康忠告得到业内的普遍认可。
目前中国网络游戏相关管理体制较为完善,网络游戏正在上述监督管理体制
下步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
72
我国网络游戏行业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
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管
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网络游戏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管理工
作的通知》等规定。上述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经营网络游戏的企业从资质获取、
经营管理,到游戏发行前的前置审批、游戏内容和宣传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规
范。《中国游戏行业自律公约》则从行业经营行为规范、行业竞争行为规范、知
识产权行为规范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的自律措施。
主要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颁发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应当
国务院
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办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
文化部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即办
理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关于加强网络游戏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 对网络游戏企业发行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行为进行
文化部、商务部
管理工作的通知》 了规范
对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查、网络游戏的研发
生产、上网运营以及网络游戏telegram 的官网的下载地方是多少发
文化部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行与交易服务等形式的经营活动进行了
明确规范
第一、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必须取得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第二、重申网
广电总局、工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络游戏出版的前置审批手续,并细化了未
部
经审批擅自上线的法律后果;第三、未经
备案,不得擅自从事运营网络游戏。
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
《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
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向
文化部 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
上的益智类、教育类、体感类、健身类游
的通知》
戏游艺设备。
(2)游戏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前景
2000 年 7 月,我国引入了第一款网络游戏《万王之王》,自此拉开了网络游
戏行业产业化时代的序幕。相比国外的网络游戏行业,我国虽起步较晚,但成长
态势良好,发展潜力巨大。历经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网络游戏行业逐渐发展成
为一个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行业,已成为与影视等并驾齐驱的重要的文化娱
73
乐产业之一。
根据中国版协游戏工委(GPC)、国际数据公司(IDC)和中新游戏(伽马
新媒 CNG)发布的《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15 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实际销
售收入为 1,405.6 亿元,同比 2014 年增长了 22.8%。
数据来源: GPC, IDC and CNG
近几年,由于中国游戏产业的迅速崛起,我国游戏用户数也表现出爆发式的
增长。自 2008 年至 2015 年底,中国游戏市场用户数剧增 7.0 倍。2015 年,我国
游戏市场用户数高达 5.34 亿人,环比增加了 3.3%。
随着网络游戏内容的丰富、游戏体验的升级、充值付费渠道的畅通以及用户
娱乐消费观念的转变,我国网络游戏付费用户数量的基数正逐年上升。2012 年,
74
中国网络游戏付费用户数量达到 8,959.4 万人。
数据来源: GPC, IDC and CNG
3G、4G(第三代、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的普及和无线网络通信技术
(如 WIFI)的大范围使用,打破了网络带宽的瓶颈,为移动网游实现高速发展
铺平了道路;智能终端的全面普及为移动游戏用户的增长提供了良好基础;智能
终端操作方式的改变为移动网游用户规模扩张创造了条件。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
用下,智能终端移动网游优秀产品的相继推出直接引发了我国移动网游市场的爆
发式增长。
2015 年,我国移动游戏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实际销售收入为 514.6
亿元,同比 2014 年增长了 87.2%。
75
数据来源: GPC, IDC and CNG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业务以内容为核心、以影视为驱动,在横向的内容领域覆盖及纵向的产
业链延伸方面同时布局,目前业务已覆盖电影、电视剧、动漫、音乐、文学、艺
人经纪、戏剧、游戏、衍生品、实景娱乐等领域,是国内覆盖内容领域最全面、
产业链纵向延伸最完整的综合内容集团之一。公司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在:
1、独特的节目运营商业模式
与传统的节目制作公司不同,公司以电视节目为纽带,率先在国内建立了
247 个地面频道(包括地市级城市电视台和部分省级地面电视台)为核心的节目
联供网,使其成为电视节目和广告运营的主要渠道。公司较早在国内建立了节目
联供网,实现了节目制作与运营相结合,从单纯的节目制作公司转型为以节目制
作为纽带、以覆盖全国 247 个电视频道每日首播 1,400 余频次的节目联供网为节
目运营平台的传媒内容运营商。
2、节目制作的规模化优势
公司在娱乐类节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资源共享的运营模式、优秀
的节目策划和制作团队,公司节目制作的边际成本低、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
公司作为娱乐节目制作中的领军企业,对各种娱乐资源具有天然的吸引力。
由于公司的日播节目主要集中在娱乐领域,由此吸引了众多娱乐明星和娱乐机
构,公司成为重要的娱乐信息传播平台之一,使得公司可以以较低的信息采集成
本获得丰富的娱乐资源。
同时,公司的节目制作质量一直保持稳定,自 1999 年开播《中国娱乐报道》
(已更名为《娱乐现场》)以来,拥有了十余年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工业化的
制作流程为节目的制作质量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3、工业化运营体系具有的低成本和规模扩张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丰富实践,将国外传媒产业成熟先进的管理理念与中国电视
娱乐产业运作特点及产业现状相结合,实现了电视节目的工业化生产和经营,并
76
在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包装、发行、广告以及增值服务各个环节上通过专业
化分工、流程优化实现了标准化运作,较早建立了国内领先的“娱乐节目工业化
运营体系”。
该工业化体系包括制作流程的工业化和运营流程的工业化。在制作环节,设
立综合运营服务部门,负责所有节目的采访、录制、编辑、包装、合成、审查、
传输;并制订各个流程的质量控制标准,由专业化人员进行分工协作,提高录制
团队的工作标准化水平;同时,通过信息资源、生产设施等资源共享的方式,实
现规模化生产边际成本递减的效益。在运营流程方面,主要分为策划、制作、发
行、广告和增值服务等环节,各个环节实现了专业分工协作和业务流程的优化,
保证节目生产和经营的流畅和稳定。该工业化运营体系使得节目的规模化生产成
为可能,大幅降低了单个节目的制作成本,使得公司的同类型节目较其他机构具
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该工业化体系还表现在娱乐资源共享。具体表现在一组采编人员可以为多个
节目服务、娱乐明星可以接受公司不同节目的采访、各种演艺活动为电视栏目提
供内容来源、节目制作的硬件设施实现共享等,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在实现
娱乐节目多样化的同时降低制作成本。同时,在创作新节目时,能够仅以较低的
新增人力成本实现节目创作,即以较低的边际成本提高节目制作量。
十余年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泛娱乐类节目,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新节目
的创作能力更强,节目规模的扩张能力具有良好的弹性和成本优势。另外,通过
贯穿始终并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组织管理、创作管理(服务管理)、营销管理
和人才管理等管理措施来确保各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运作,进而保证整个业务运作
体系的规范化和高效率。
4、强大的广告营销能力和独具特色的整合营销模式
电视节目主要通过节目换取广告时段、再向广告客户进行广告营销实现收
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广告营销经验,具有专业的策划、包
装和整合营销的能力,能够充分挖掘节目的广告价值。
公司作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集节目制作、发行、广告营销及活动策划为一体
77
的节目运营商,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一整套整合营销方案。包括节目的
贴片广告、植入式广告、活动冠名权等广告形式,通过电视台、演艺活动、户外
移动多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整合营销。公司成立了整合营销中心、活动营销中心、
媒介营销中心三个专业化分工的营销团队,分别针对大企业客户、演艺活动营销
和节目广告营销三种类型,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由各中心进行分工协作,超越了
一般情况下以单个节目为主的广告营销,提升了整合营销能力。
5、各类型节目的协同效应优势
公司的节目包括电视栏目、电视剧和演艺活动,各类电视节目以品牌建设为
核心,在统一平台下运作,形成了显著的协同效应。
公司的节目主要集中在娱乐领域,节目的品牌影响力强、收视率高,能够提
升艺人的知名度,使得公司成为国内对娱乐明星和娱乐机构影响力较大的民营电
视机构,这使得公司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得电视栏目制作、电视剧制作以及演艺
活动所需的各种人力资源和作品资源。
电视栏目广泛的发行渠道也为电视剧的发行和演艺活动的营销提供了渠道
优势。和电视栏目的销售对象一样,电视剧的销售也主要针对电视台。公司利用
十余年来在电视栏目发行中与各级电视台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适度参与电视剧
的制作和发行,开拓大型演艺活动市场,并将其发展成为具有较高收视率和影响
力的特殊电视节目,不断丰富电视节目的类型。
另一方面,演艺活动一般与公司的现有电视栏目相结合,实现品牌化运营。
由于演艺活动具有影响力大、收视率高等特点,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电视栏目的
影响力和广告价值。
6、品牌优势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形成了以光线传媒为核心、以四档日播品牌化栏目和颁
奖礼等演艺活动为主体、以易视网为补充的品牌体系,公司的标志 e 标成为传媒
娱乐界知名的品牌标志,建立了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娱乐信息传播平台,成为合作
伙伴和观众可信赖的娱乐品牌。
78
7、电影发行业务精细化运作的优势
公司独具特色的电影发行网络实现了影片发行的本地化营销和精细化运作。
电影发行网络以总部、大区、城市为“条”,以宣传、发行、营销为“块”,“条
块”紧密结合。
电影发行业务模式的投资风险较低,盈利稳定。公司的电影业务以发行为主,
发行一般是先扣除代垫的宣发费用和一定比例的发行佣金之后,与制片方按照协
议约定的不同比例对票房分账收入进行分成(也有少量不参与分成),影片发行
的盈利模式稳定,投资风险较低。同时,通过积极参与投资、制作环节,不仅能
保证取得影片的发行权,而且在收取代理发行费的同时,还能获得包括票房分成、
非影院渠道的版权销售、影片广告等在内的投资收益。代理发行和投资发行两种
模式相结合,使得公司的影片发行数量和票房快速上升,跻身民营电影发行商的
前列。
8、传媒内容与媒介资源良性互动的优势
节目发行网络为影片宣传发行提供媒介资源支持,同时,电影能够快速提升
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也是重要的娱乐内容资源,娱乐内容与传媒渠道形成良性互
动。
公司的电影业务以光线传媒为依托,发挥电视栏目广泛播出渠道的优势,为
影片宣传、发行提供了覆盖电视频道、广播电台、互联网、户外媒体等多种媒介
资源的支持,实现了电影资源与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资源的整合和深度合作,
借助传媒资源的整合和整合营销拓展了电影的市场空间。同时,公司在广告客户
资源、整合营销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影片的广告衍生收入,丰富
了电影收入的类型,实现了电影发行的专业化、精细化运作。
电影作为最具吸引力的艺术类作品之一,具有广泛的品牌影响力,能够提升
公司对各种娱乐资源的吸引力。同时,电影本身作为娱乐内容,也为公司的节目
提供了丰富的内容资源。因此,包括节目、演艺活动、影视剧内容在内的多种内
容资源与公司广泛的媒介资源实现整合,极大的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形成了独
特的传媒娱乐集团的运营架构。这一架构也符合美国主流电影公司一般均是在大
79
传媒集团旗下的组织架构,能够充分实现娱乐内容与传媒资源的整合,平衡大制
作影片产生的短期现金流压力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关系,实现公司长期稳健的
发展。
(五)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电影行业
在电影的制作及发行方面,实力较强的国内竞争对手包括中国电影集团、上
影集团、华谊兄弟、保利博纳电影发行公司。公司竞争对手的主要情况如下: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1999 年由原中国电影公司、北京电
影制片厂、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中国电影器材公司、
电影卫星频道节目中心、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华韵影视光盘有限责任公司
等 8 家单位组成,是以影视产业为依托,多种产业综合发展的大型电影集团,中
影集团制作发行的代表作品有《建国大业》等。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由上海电影制片厂、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上海
电影译制厂、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技术厂、上海联和电影院线、
上海东方影视发行公司、上海东方电影频道、上海影视乐园、上海美术设计公司、
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等单位组成,是目前中国最具规模和实力的现代电影集团之
一。出品的部分电影和电视剧有《邓小平 1928》、《生死抉择》、《红河谷》、《紧
急迫降》、《美丽上海》、《城南旧事》、《一江春水向东流》、《2046》等。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综合性民营娱乐集团,由
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在 1994 年创立,1998 年投资著名导演冯小刚的影片《没完
没了》、姜文导演的影片《鬼子来了》正式进入电影行业,尤其是每年投资冯小
刚的贺岁片而声名鹊起,随后全面投入传媒产业,投资及运营电影、电视剧、艺
人经纪、唱片、娱乐营销等领域,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并且在 2005
年成立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是知名的综合性娱乐集团。
保利博纳电影发行公司,2003 年由中国保利集团与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保利博纳在电影发行市场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近年的代表作品有《见龙卸甲》、
《大笑江湖》等影片。
80
2、电视节目行业
我国的电视节目制作行业过去一直属于国家管制行业,近些年随着“制播分
离”的深入推进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包括光线传媒在内的民营电视节目
制作企业正逐步发展壮大为国内电视节目制作领域的重要力量。这不但在很大程
度上改变了电视节目制作市场的竞争格局,也推动着整个电视节目制作市场化水
平的不断提高。
A、行政许可制度禁止境外资本投资电视节目制作,对境内民营资本经营电
视节目制作业务已基本放开。
B、电视台依然是电视节目制作的主要机构,电视台外购节目比例逐步提高,
电视剧和娱乐类节目是民营电视制作机构的主要产品。
C、精品节目缺乏,资源向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卫视倾斜;各地方频道和中小
民营节目制作机构制作规模较小,难以发挥规模优势。
随着“制播分离”政策的推进,民营节目制作机构快速增长。目前,以光线
传媒为代表的少数民营制作机构能够实现日播节目的常态化制作,实现节目制作
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具有较强的节目独立发行、广告营销和运营能力,提升了
节目的价值,实现了节目运营的规模效益。
电视节目制作行业主要由国内独立节目制作商、各电视台内部节目制作部和
电视台下属的节目制作公司构成,行业内企业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电视台内部节目制作机构和电视台旗下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例如,
中央电视台旗下的节目制作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目前,除电视剧外,电
视台的大部分节目是由内部制作部门或旗下节目制作公司提供。
第二类,民营节目制作机构。民营节目制作机构数量和节目产量保持稳步增
长的态势,截至 2012 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4,678 家。民
营节目制作市场高度分散,总体而言,单个民营机构的制作量远小于电视台。
目前,知名的民营节目制作机构如下表:
节目主要播
序号 同行业 主要节目类型 经营模式
出区域
81
节目主要播
序号 同行业 主要节目类型 经营模式
出区域
节目直接销售和以节目
娱乐资讯类、生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换取广告经营时段的方 全国
活类、故事类等
式
节目的销售收入、广告
东方风行(北京)传媒文化有限 旅游卫视等
2 娱乐时尚类 收入、化妆品等时尚产
公司 电视台
品线下销售
生活服务信息
3 北京银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制作为主 北京电视台
类
委托制作为主(以周播
4 北京欢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综艺类 北京电视台
节目为主)
派格太合环球文化传媒投资有 委托制作为主(以活动
5 综艺类活动 东方卫视
限公司 为主)
民营节目制作机构主要以生活时尚类、娱乐类节目为主,节目制作量较小,
大部分是单个孤立的电视栏目,缺乏整体策划的连续性,尚未形成规模化和品牌
效应。由于光线传媒在节目制作数量方面遥遥领先于同类竞争对手,同时拥有广
泛合作的播出网络,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民营节目制作和发行运营商的领军企
业。
3、电视剧行业
电视剧行业属于传统意义的行政监管行业,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功能,随着
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电视剧制作业务的准入
许可逐步放开,对境内资本从事电视剧制作业务已基本放开。
2004 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办法》,明确鼓
励民营机构从事电视剧制作。以民营资本为代表的各类境内资本逐步进入电视剧
制作行业,电视剧制作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市场机制的引入,有效刺激了我国电
视剧制作市场的发展,电视剧的年产量稳定增长,2013 年我国电视剧产量已经
15,770 集。在此过程中,民营电视剧公司快速成为行业的主要力量,一大批民营
电视剧制作公司快速崛起,其中的表现突出的有华谊兄弟、新丽传媒、华策影视、
慈文传媒、新文化等。
82
资料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资料显示,2007 至 2014 年,国内取得《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从 2,442 家增长至 7,248 家,持有甲证机构数量
亦从 117 家增长至 137 家。按照机构平均产量计算,2013 年国内持有电视剧制
作许可证机构的平均产量仅为 0.07 部,2.55 集,并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电视
剧制作机构总体上呈现“小而散”的竞争格局。
尽管制作机构数量众多,但企业间实力差距较大。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
2013 年发行许可通告资料统计,2013 年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
剧共计 441 部 15,770 集,全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制作机构仅为 273 家,占制作
机构总量的比例不足 5.00%,绝大多数制作机构一年或多年内无法投资制作完成
1 部电视剧。
实力雄厚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如华谊兄弟、新丽传媒、华策影视、慈文影视、
新文化等已具备年产百集以上电视剧的制作能力,并且所出品的作品绝大多数为
在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高品质精品剧,作品销售渠道通畅,单集售价高,企业盈
利能力强。
相比之下,部分电视剧制作机构所拍摄的电视剧并不能 100%投放市场,我
国有约 20%已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无法在制作完成后 3 年内发行,能够发行
的电视剧部分只能在地面电视台或者非黄金时段播放,销售渠道不畅,单集售价
83
低,盈利状况不佳甚至亏损。
整体而言,随着市场竞争者的加入,整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化程度
较高,但是行业中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企业仍然是少数,与此同时,行业内优质
的制作公司通过 IPO、并购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进行整合、扩展,提高自身竞争
实力,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从体制划分来看,我国电视剧制作机构可概括性地归为国有制作机构和民营
制作机构两大类,如下表所示:
军队系统
出版系统 电视台
电 国有制作机构
视 广电集团
广电系统
剧
制
作 电影制片厂
部委系统
机 民营制作机构
构
电视剧国有制作机构队伍起步较早,实力相对强大。民营制作机构起步较晚,
但由于民营机构市场适应性强,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已成为中国电视剧制作的
主力军,也出现了一批实力较强、品牌形象较好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如华谊兄弟、
华策影视、慈文传媒、海润影视等。据《电视剧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统计,目前
我国电视剧总产量中约 80%的作品是由民营影视公司参与或独立制作。
就产量规模而言,行业内上市公司及部分产量规模较大的民营制作机构
2013 年度通过投资、制作取得发行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数量 集数
制作机构 部数 市场份额 集数 市场份额 作品名称
(部) (%) (集) (%)
《钢魂》、《连环套》、《石光荣
华谊兄弟 10 2.27 374 2.37 和他的儿女们》、《我们的生活
比蜜甜》等
《国家命运》、《幸福的面条》、
华策影视 17 3.85 746 4.73
《新洛神》等
海润影视 13 2.95 472 2.99 《狼烟》、《武工队传奇》等
慈文传媒 7 1.59 251 1.59 《枪花》、《华胥引》等
84
新文化 11 2.49 430 2.73 《尖峰》、《一代枭雄》等
合 计 441 15,770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公布信息及上市公司年报整理而成。
除上市民营制作机构外,国有电视剧制作机构中的湖南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
获取发行许可证情况如下: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电视节目中心、湖南经视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 10 部 370 集,中央电视台及相关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
片厂共 8 部 243 集。
4、游戏行业
由于移动网络游戏市场在 2012 年才开始初具规模,截至 2013 年上半年,尚
未形成明朗的竞争格局。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代表作品
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 6 月 《君王 II》
顽石互动(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6 年末 《二战风云》
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07 年 3 月 《王者之剑》
北京神奇时代网络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忘仙》、《三国时代》等
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 2009 年 10 月 《大掌门》
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 《英雄战魂》
广州谷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世界 OL》
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我是 MT》
北京壳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7 月 《小小帝国》
上海方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怪物 X 联盟》、《喵将传》
七、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特征,公司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积
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高效运作。报告期
内,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公司分别召开 2 次、4 次和 5
次和 0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程序完全符合《公司章程》
85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对关联交易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采取回避原则,
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依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要求,公司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同时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提高了股东参
会积极性,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公司分别召开 6 次、15 次、8
次和 1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认真履行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
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除监事会日常工作外,全体监事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情
况,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
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
(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
权利,无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
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在业务上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资产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和商标权
86
等无形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股东单位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3)人员独立: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薪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均
独立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担任职务,并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
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能够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
形。
(5)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
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
管理制度》、《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实施统一的对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帐号,独立运营资金,独立纳税;财
务人员均没有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财务运作的情况。
八、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
根据交易所公开信息、人员访谈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公司最近三
年一期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处罚的情况。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历及声明均已在交易所备案,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况。
发行人的三名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并
且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
8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
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
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光线控股、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其基本情况详见本
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本公司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本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除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定
关联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 价
交易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方 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内容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式
例(%) 例(%) 例(%) 例(%)
88
浙江
齐聚
科技
有限 市
公司 提供 场
- – – – – – 264.15 0.79%
(本 劳务 定
公司 价
之参
股公
司)
北京
先看 市
网络 版权 场
- – 7,947.93 42.72% – – – –
科技 收入 定
有限 价
公司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98.81 350.83 345.99 328.90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光线控股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入方 拆借金额 拆入日
光线控股 20,000.00 2014-7-4
光线控股 20,000.00 2014-7-17
光线控股 10,000.00 2014-12-1
截至 2015 年 4 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上述关联方借款。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因上述关联方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分别为 1,615.23
万元和 1,000.43 万元。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5 年,公司由于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89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交易 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转让价格
关系 结算方式 损益
本公司向大连天神娱乐 科冕木业(天神娱乐)
大连天神
参股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娱乐股份 16,002.20 股权支付 –
公司 的北京妙趣横生科技有 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6.67%股权 价 53.13 元
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
上海光线 本公司向光线控股转让 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
控股
投资控股 持有的北京先看网络科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4,729.41 现金支付 –
股东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40%股权 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11,823.53 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天津橙子映像传媒
应付账款 参股公司 1,533.90 1,533.90 893.02 160.00
有限公司
应付利息 光线控股 控股股东 – – 1,615.23 –
短期借款 光线控股 控股股东 – – 50,000.00 –
受同一母
北京先看网络科技 公司控制
应收账款 10,700.00 10,700.00 – –
有限公司 的其他企
业
广州易动文化传播
预付账款 参股公司 540.00 540.00 – –
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橙子映像
应付账款 参股公司 6,622.92 6,622.92 – –
传媒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末,本公司对先看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余额,形成于对其的版权销售交易,同时包括了须转付给其他影视剧合作投资方
的款项。对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的应付
账款余额,系本公司与前述两家公司合作投资拍摄电影,相应产生应支付的票房
分账款。对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系本公司与其合作投资拍摄
电影,预付的影视剧合作投资款。
4、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90
①第 39 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定。”
②第 80 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
该关联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在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完毕且进行表决前,关联股东应向会议主持
人提出回避申请并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
联股东不得就该事项进行投票,并且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独立董事予以监督。在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完毕且进行表决前,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
代理人)、出席会议监事、独立董事有权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关联股东回避该项表
决的要求并说明理由,被要求回避的关联股东对回避要求无异议的,在该项表决
时不得进行投票;如被要求回避的股东认为其不是关联股东不需履行回避程序
的,应向股东大会说明理由,被要求回避的股东被确定为关联股东的,在该项表
决时不得进行投票。如有上述情形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中详
细记录上述情形。”。
③第 98 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④第 120 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91
大会审议。”
(2)“三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
定。
(3)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
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关联交易的表决作了详尽的
规定,指导并约束涉及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宜。比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
确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
董事会批准,并应当按照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并应当按照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
时披露;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
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
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92
5、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并
将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关联
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等措施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十、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
建立及运行情况
第一,在会计核算方面,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分
业务板块制定了各项业务统一的财务处理流程及方法,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
序,通过规范统一会计处理流程及方法,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
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核算工
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二,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各子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制定并修订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财
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指导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
第三,在风险控制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公司还设立了内审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
已经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应立即提出切实
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四,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指定公司章程,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
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范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对于重大投资,
93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投资流程,严格把控投资风
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
理制度的运行良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合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了一贯的、严格的遵循和实施,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
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对外公告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认定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安排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
范信息披露行为,管理信息披露事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制定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建立各类定期、不定期专题办
公会议制度,以及时把握的整体经营状况,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并通过分级
审批控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监管部门的披露要求和公司须披露的
信息。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起草,由董事会秘书进
行审核,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加以披露。公司选择《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作为
信息披露的渠道,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回答投资者所提的问题,相关人员以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作为
回答投资者提问的依据。同时通过公司外部网络中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及时更新相
关信息,与更广大的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
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公司对所披露信息的解
释由董事会秘书执行,其它当事人在得到董事会授权后可对所披露信息的实际情
94
况进行说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根据规定对全公司范围需要披露的信息进行汇
总,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所有相关人员均应履行保密职责,凡违反信息披
露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
并视情形追究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了《信息披露管制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来访、咨询
工作。
报告期内,在与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道,在
完善沟通的同时发挥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作用。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
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访问公司网站、直接到访
公司、参与公司组织的网络路演和见面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公司建立网络辅
助系统及时响应投资者的各类需求,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
互动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
9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
以及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
摘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请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发行人 2013 年、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经兴华会计师审计,并分
别出具了[2014]京会兴审字第 04010007 号、[2015]京会兴审字第 12010033 号和
[2016]京会兴审字第 1201009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 年 1-3 月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94,148,636.56 1,512,420,577.69 580,815,033.21 621,607,767.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709,692.35 828,424.15 682,168.16 575,309.54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332,993.74
应收账款 959,559,152.43 1,063,911,210.26 801,319,948.71 317,788,208.21
预付款项 199,388,143.74 139,008,610.08 247,446,341.97 207,836,766.47
应收利息 6,140,095.92 5,303,824.20 79,389.86 3,130,419.07
应收股利 9,121,860.00 9,121,860.00 9,121,860.00 3,125,000.00
其他应收款 132,679,854.97 159,161,720.49 11,478,254.57 3,154,260.24
存货 337,113,310.01 387,187,597.50 456,794,100.00 185,732,694.44
其他流动资产 471,823,953.22 408,858,734.90 75,7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3,710,684,699.20 3,685,802,559.27 2,183,437,096.48 1,343,283,419.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40,456,377.06 2,103,495,027.79 1,041,459,469.14 219,907,093.43
长期股权投资 1,513,664,606.40 1,427,537,415.48 1,250,164,067.55 916,262,155.32
固定资产 26,470,982.44 28,012,592.01 22,792,341.45 25,217,423.20
96
无形资产 2,275,973.98 2,532,145.21 2,154,413.45 1,986,337.67
商誉 693,487,417.08 688,144,688.64 364,634,493.65 43,257,374.00
长期待摊费用 38,446,764.95 39,805,218.39 26,585,349.72 24,398,71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40,788.28 42,522,674.43 20,988,061.98 12,831,366.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950,606.83 171,359,371.58 71,560,000.00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7,093,517.02 4,503,409,133.53 2,800,338,196.94 1,247,360,466.75
资产总计 8,117,778,216.22 8,189,211,692.80 4,983,775,293.42 2,590,643,886.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5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614,121,042.51 656,749,670.99 431,896,216.94 78,770,037.45
预收款项 29,375,586.32 11,928,372.02 20,170,629.62 534,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3,239,898.71 3,940,941.37 3,048,529.31 524,844.13
应交税费 36,589,245.93 44,315,327.51 56,823,054.82 19,752,327.33
应付利息 79,244.42 130,460.52 27,676,293.06 –
其他应付款 163,990,461.41 157,208,101.37 57,854,428.34 271,454,582.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322,342.52 104,546,960.00 76,014.97 228,053.80
其他流动负债 – – 4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951,717,821.82 978,819,833.78 1,497,545,167.06 371,263,845.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98,515,900.00 –
预计负债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
递延收益 4,960,526.83 4,970,023.75 81,461.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266,101.16 229,972,446.78 136,276,962.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726,627.99 239,442,470.53 239,374,324.75 –
负债合计 1,142,444,449.81 1,218,262,304.31 1,736,919,491.81 371,263,845.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66,804,217.00 1,466,804,217.00 1,012,704,000.00 506,352,000.00
资本公积 2,847,620,074.53 2,826,884,074.53 495,542,629.38 1,001,894,629.38
其他综合收益 1,021,682,137.97 1,297,957,468.98 663,564,828.15 -1,267,359.09
盈余公积 128,377,956.39 128,377,956.39 94,226,684.56 61,291,309.88
未分配利润 1,364,624,056.41 1,151,967,462.80 896,863,934.68 651,109,460.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29,108,442.30 6,871,991,179.70 3,162,902,076.77 2,219,380,040.90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46,225,324.11 98,958,208.79 83,953,724.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75,333,766.41 6,970,949,388.49 3,246,855,801.61 2,219,380,040.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17,778,216.22 8,189,211,692.80 4,983,775,293.42 2,590,643,886.38
9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51,599,029.23 1,523,294,694.84 1,218,071,643.31 904,171,794.58
其中:营业收入 451,599,029.23 1,523,294,694.84 1,218,071,643.31 904,171,794.58
二、营业总成本 234,820,089.01 1,165,819,070.79 862,192,660.68 538,274,856.95
其中:营业成本 211,034,186.87 1,010,175,822.41 739,077,993.59 485,656,681.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1,211.95 1,919,547.87 8,416,655.54 7,237,662.96
销售费用 9,049,323.36 13,030,190.33 10,142,133.61 11,788,270.61
管理费用 20,993,277.59 86,976,534.37 53,826,032.40 50,079,598.67
财务费用 -2,111,044.68 20,964,255.98 21,691,225.13 -17,614,917.58
资产减值损失 -4,606,866.08 32,752,719.83 29,038,620.41 1,127,560.5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8,731.80 146,255.99 106,858.62 -31,841.71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395,401.07 75,685,948.54 55,923,958.58 19,152,450.44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6,982,308.45 44,177,070.15 45,896,152.23 11,339,950.44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27,055,609.49 433,307,828.58 411,909,799.83 385,017,546.3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907,071.92 21,751,132.99 19,790,827.50 24,630,223.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 44,032.81 – –
得
减:营业外支出 198,191.20 998,787.49 5,616,234.83 3,500,814.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 83,993.04 – 1,614.90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32,764,490.21 454,060,174.08 426,084,392.50 406,146,955.3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2,401,883.91 37,449,502.26 74,215,083.24 78,203,324.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10,362,606.30 416,610,671.82 351,869,309.26 327,943,630.78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12,656,593.61 402,085,893.55 329,325,048.63 327,943,630.78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93,987.31 14,524,778.27 22,544,260.6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276,275,331.01 634,392,640.83 664,832,187.24 -961,719.94
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276,275,331.01 634,392,640.83 664,832,187.24 -961,719.94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276,275,331.01 634,392,640.83 664,832,187.24 -961,719.94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8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275,834,42telegram 官方网站下载的方法在哪1.77 637,603,069.63 665,260,658.88 –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40,909.24 -3,210,428.80 -428,471.64 -961,719.94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5,912,724.71 1,051,003,312.65 1,016,701,496.50 326,981,91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63,618,737.40 1,036,478,534.38 994,157,235.87 326,981,910.84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2,293,987.31 14,524,778.27 22,544,260.63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 0.28 0.33 0.3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 0.28 0.33 0.3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458,416,106.73 1,426,359,278.00 758,867,667.68 1,433,296,843.66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20,122.00 662,844.17 765,077.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4,256,478.73 29,262,873.70 40,410,805.55 40,069,433.0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2,672,585.46 1,456,642,273.70 799,941,317.40 1,474,131,353.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42,190,796.91 786,272,440.42 644,952,709.90 444,622,395.39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7,932,195.69 105,329,281.19 93,547,498.91 81,812,770.8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581,110.52 102,938,131.97 98,878,847.31 152,590,691.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9,469,693.60 64,357,149.21 45,450,924.52 40,858,276.1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173,796.72 1,058,897,002.79 882,829,980.64 719,884,13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1,498,788.74 397,745,270.91 -82,888,663.24 754,247,219.5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2,088,806,476.00 1,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972,701.16 28,626,686.61 3,975,000.00 7,503,5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2,380.00 182,400.00 7,500,000.00 40,000.00
额
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75,081.16 2,117,615,562.61 12,475,000.00 7,543,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003,425.56 47,826,284.91 19,311,332.63 15,761,375.39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7,597,040.33 3,100,965,516.55 633,965,620.00 679,699,093.4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151,191,743.34 264,448,469.62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600,465.89 3,299,983,544.80 917,725,422.25 695,460,468.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3,625,384.73 -1,182,367,982.19 -905,250,422.25 -687,916,968.82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4,600,000.00 2,785,441,662.1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1,088,515,9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00,000.00 2,785,441,662.15 1,088,515,9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0 9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768,345.79 169,524,925.68 50,635,200.00 96,448,000.0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1,511,221.92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8,345.79 1,069,524,925.68 142,146,421.92 96,448,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3,831,654.21 1,715,916,736.47 946,369,478.08 -96,448,000.00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3,000.65 311,519.29 976,872.70 -39,665.34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81,728,058.87 931,605,544.48 -40,792,734.71 -30,157,414.66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12,420,577.69 580,815,033.21 621,607,767.92 651,765,182.58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594,148,636.56 1,512,420,577.69 580,815,033.21 621,607,767.92
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6,558,123.61 727,377,676.84 197,419,889.03 260,646,687.17
应收账款 233,919,856.71 231,001,856.71 400,462,539.71 211,836,496.06
预付款项 62,138,121.40 63,604,344.08 146,668,797.54 181,842,220.35
应收利息 6,041,095.92 5,303,824.20 79,389.86 1,505,031.55
应收股利 9,121,860.00 9,121,860.00 9,121,860.00 2,500,000.00
其他应收款 819,723,876.40 745,946,833.47 174,981,731.44 97,363,159.10
存货 45,449,718.10 2,037,696.60 23,913,525.75 19,247,390.62
其他流动资产 412,741,753.22 408,858,734.90 – –
100
流动资产合计 2,135,694,405.36 2,193,252,826.80 952,647,733.33 774,940,984.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43,845,143.62 1,752,140,236.68 845,215,082.50 184,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533,213,470.72 2,504,649,703.33 1,989,138,569.09
固定资产 12,252,252.06 12,602,263.15 17,996,148.06 24,254,878.24
无形资产 803,275.15 924,197.65 1,396,897.15 1,943,867.67
长期待摊费用 22,668,454.41 23,390,225.76 21,401,104.78 24,398,71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388,412.25 29,517,763.36 10,748,203.12 4,251,535.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419,925.00 76,419,925.00 –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18,590,933.21 4,399,644,314.93 2,885,896,004.70 1,520,223,729.38
资产总计 6,354,285,338.57 6,592,897,141.73 3,838,543,738.03 2,295,164,714.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5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6,303,718.04 7,665,886.26 19,455,400.24 10,082,026.57
预收款项 7,628,569.84 2,625,400.00 16,2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77,544.01 77,544.01 77,544.01 77,544.01
应交税费 192,438.98 2,104,322.29 11,902,168.69 20,553,473.63
应付利息 – – 27,532,054.80 –
其他应付款 181,777,521.25 179,422,761.00 99,433,989.85 404,030,865.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28,053.80
其他流动负债 – – 4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95,979,792.12 191,895,913.56 1,058,417,357.59 434,971,963.0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6,725,732.54 187,194,996.50 96,182,262.3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6,725,732.54 187,194,996.50 96,182,262.37 –
负债合计 342,705,524.66 379,090,910.06 1,154,599,619.96 434,971,963.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66,804,217.00 1,466,804,217.00 1,012,704,000.00 506,352,000.00
资本公积 2,835,007,344.61 2,814,271,344.61 482,929,899.46 989,281,899.46
其他综合收益 831,445,817.82 1,060,771,646.92 545,032,820.13 –
盈余公积 128,377,956.39 128,377,956.39 94,226,684.56 61,291,309.88
未分配利润 749,944,478.09 743,581,066.75 549,050,713.92 303,267,541.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11,579,813.91 6,213,806,231.67 2,683,944,118.07 1,860,192,75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54,285,338.57 6,592,897,141.73 3,838,543,738.03 2,295,164,714.2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01
一、营业收入 7,159,838.42 155,538,723.28 530,070,877.91 408,639,308.01
减:营业成本 6,460,398.10 218,081,757.54 430,937,246.95 186,643,903.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667.94 559,153.08 6,274,398.27 6,942,098.80
销售费用 783,888.21 4,486,740.32 7,501,514.52 8,455,520.99
管理费用 10,985,268.53 46,468,100.04 44,052,937.11 39,292,640.82
财务费用 -1,646,135.47 19,882,119.57 23,996,659.53 -11,208,662.37
资产减值损失 -862,340.75 11,447,814.45 16,407,115.94 2,408,440.48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873,698.91 465,229,373.57 326,848,078.11 17,589,950.44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8,338,884.92 46,669,061.50 46,398,078.11 11,339,950.44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
2,252,790.77 319,842,411.85 327,749,083.70 193,695,315.74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340,000.00 3,417,653.96 2,308,053.80 20,922,160.92
减:营业外支出 100,028.32 521,407.79 200,363.73 2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1,492.15 – –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6,492,762.45 322,738,658.02 329,856,773.77 214,592,476.66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9,351.11 -18,774,060.24 503,026.99 29,584,976.03
四、净利润(净亏损
6,363,411.34 341,512,718.26 329,353,746.78 185,007,500.63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229,325,829.10 515,738,826.79 545,032,820.13 –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 – – –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29,325,829.10 515,738,826.79 545,032,820.13 –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9,325,829.10 515,738,826.79 545,032,820.13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 – – –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 – – –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 – – –
差额
6.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2,962,417.76 857,251,545.05 874,386,566.91 185,007,500.63
10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5,405,875.68 352,935,184.33 359,117,001.50 578,162,380.18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2,561,666.65 762,019,712.12 419,257,698.98 429,189,743.53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967,542.33 1,114,954,896.45 778,374,700.48 1,007,352,123.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3,407,743.80 127,192,213.73 376,640,716.27 267,386,721.32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0,237,728.83 46,901,830.81 62,081,631.34 62,530,911.03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63,882.98 22,272,579.29 41,220,755.09 50,778,241.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15,456,012.83 1,347,615,887.07 323,952,718.11 71,904,645.1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165,368.44 1,543,982,510.90 803,895,820.81 452,600,51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3,197,826.11 -429,027,614.45 -25,521,120.33 554,751,604.75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397,301,176.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78,123.30 414,332,061.71 2,950,000.00 6,566,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 32,400.00 – 40,000.00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78,123.30 811,665,637.71 2,950,000.00 6,606,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599,850.42 8,018,703.66 2,192,857.81 15,759,324.11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1,500,000.00 1,348,283,767.00 886,327,620.00 654,19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216,195,000.00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099,850.42 1,572,497,470.66 888,520,477.81 669,951,32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7,621,727.12 -760,831,832.95 -885,570,477.81 -663,345,324.11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85,441,662.1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99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1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85,441,662.15 99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0 9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 165,624,426.94 50,635,200.00 96,448,000.0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1,500,000.00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5,624,426.94 142,135,200.00 96,448,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719,817,235.21 847,864,800.00 -96,448,000.00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80,819,553.23 529,957,787.81 -63,226,798.14 -205,041,719.36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27,377,676.84 197,419,889.03 260,646,687.17 465,688,406.53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46,558,123.61 727,377,676.84 197,419,889.03 260,646,687.17
余额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一)201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3 年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新设了 2 家子公司山南光线影
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夜线影业有限公司,2013 年已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1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4 年发行人收购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2014 年已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201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5 年发行人收购广州仙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
司控制权,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新设霍尔果斯青春光线影业有限
公司、霍尔果斯青春光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光印影业有限公司、霍尔
果斯光魅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光威影业有限
公司 6 家子公司,2015 年已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2016 年 1-3 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6 年 1-3 月,发行人设立山南光线艺人经纪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北京
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设立山南光启影视有限公司、山南光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0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3.90 3.77 1.46 3.62
速动比率(倍) 3.54 3.37 1.15 3.12
合并资产负债率(%) 14.07 14.88 34.85 14.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79 1.63 2.18 1.9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2 0.23 0.32 0.38
总资产报酬率(%) 2.86 7.34 12.02 17.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 7.04 13.08 15.70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860.62 50,241.70 47,465.36 41,794.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5.58 16.58 15.60 /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27,149.88 39,774.53 -8,288.87 75,424.72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帐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总资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6)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
计)/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
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参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0)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1)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2)2013 年度利息支出为 0,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2013 年度无贷款和利息支出,未计算贷款偿还率和
利息偿付率;2016 年 1-3 月无到期应偿还的贷款,未计算贷款偿还率。
105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的反映发
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
据为基础。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71,068.47 45.71% 368,580.26 45.01% 218,343.71 43.81% 134,328.34 51.85%
非流动资产 440,709.35 54.29% 450,340.91 54.99% 280,033.82 56.19% 124,736.05 48.15%
资产总计 811,777.82 100.00% 818,921.17 100.00% 498,377.53 100.00% 259,064.39 100.00%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规模分
别为 259,064.39 万元、498,377.53 万元、818,921.17 万元、811,777.82 万元,2015
年末较 2013 年末总资产复合增长率为 77.79%,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较快。
1、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59,414.86 42.96 151,242.06 41.03 58,081.50 26.60 62,160.78 46.28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70.97 0.02 82.84 0.02 68.22 0.03 57.53 0.04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 – – 33.30 0.02
应收账款 95,955.92 25.86 106,391.12 28.87 80,131.99 36.70 31,778.82 23.66
预付款项 19,938.81 5.37 13,900.86 3.77 24,744.63 11.33 20,783.68 15.47
应收利息 614.01 0.17 530.38 0.14 7.94 0.00 313.04 0.23
应收股利 912.19 0.25 912.19 0.25 912.19 0.42 312.50 0.23
其他应收款 13,267.99 3.58 15,916.17 4.32 1,147.83 0.53 315.43 0.23
存货 33,711.33 9.08 38,718.76 10.50 45,679.41 20.92 18,573.27 13.83
其他流动资产 47,182.40 12.72 40,885.87 11.09 7,570.00 3.47 – –
106
流动资产合计 371,068.47 100.00 368,580.26 100.00 218,343.71 100.00 134,328.34 100.00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
别为 134,328.34 万元、218,343.71 万元、368,580.26 万元、371,068.47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85%、43.81%、45.01%、45.71%,整体保持平稳。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流动
资产。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上述五项合计
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23%、99.02%、95.27%和 95.99%。公司流动资
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
额分别为 62,160.78 万元、58,081.50 万元、151,242.06 万元和 159,414.86 万元,
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28%、26.60%、41.03%和 42.96%。2015 年末,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是 2015 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取得募集资金 28 亿元,同时当年经营活动现金回流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达到 3.98 亿元。
(2)应收账款
①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81,517.18 78.52 91,973.97 80.26 68,554.59 80.43 26,642.81 78.55
1至2年 7,607.72 7.33 7,929.26 6.92 10,878.87 12.76 5,230.85 15.42
2至3年 9,486.55 9.14 9,488.67 8.28 3,873.51 4.54 1,290.88 3.81
3至4年 3,286.89 3.17 3,288.43 2.87 1,199.48 1.41 80.84 0.24
4至5年 1,190.10 1.15 1,190.10 1.04 61.41 0.07 365.81 1.08
5 年以上 728.36 0.70 731.40 0.64 669.33 0.79 308.64 0.91
合计 103,816.80 100.00 114,601.84 100.00 85,237.19 100.00 33,919.83 100.00
由上表,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较短,以一年以内居多,基本保持在 80%左右。
107
②变动分析
我国电影排片播映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一般每年四季度至次年一季度的
贺岁档是传统旺季,大量影片集中上线播映。而根据电影行业的结算特点,一般
在影片放映结束后院线与影视剧公司就票房分账结算,并在放映结束后 1-3 个月
左右时间从院线公司收回票房分账款,因此至到每年年末,影视剧公司对跨期播
映的电影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了收入和应收账款,但应收账款尚未回款,导
致每年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波动。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
额分别为 31,778.82 万元、80,131.99 万元、106,391.12 万元、95,955.92 万元。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3 年末上升 48,353.17 万元,主要原因
是 12 月初上映的《匆匆那年》取得不俗的票房成绩,至 12 月下线后累计票房约
5.6 亿元,相应确认较高的收入和应收账款,由于公司一般在电影下线 1-3 个月
后收款,故截至 2014 年末尚未回款,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4 年末上升了 26,259.13 万元,主要是
12 月集中上映了《寻龙诀》、《恶棍天使》,因此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016 年 3 月末,由于年初应收账款收回,因此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5 末减少
10,435.21 万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金额合计为 54,516.66 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52.51%。
(3)预付款项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
额分别为 20,783.68 万元、24,744.63 万元、13,900.86 万元和 19,938.81 万元。公
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影视剧制作款。
(4)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
余额为 315.42 万元、1,147.83 万元、15,916.17 万元、13,267.99 万元,其中 2015
108
年末余额增长较大,主要是对天津七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和(上海)影业有
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影视剧投资合作往来款。
(5)存货
①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5,435.15 16.12% 4,985.54 12.88% 1,452.08 3.18% 995.34 5.36%
在产品 23,980.33 71.13% 28,816.78 74.43% 40,335.15 88.30% 13,776.76 74.18%
库存商品 4,295.85 12.74% 4,916.44 12.70% 3,892.17 8.52% 3,801.17 20.47%
合计 33,711.33 100.00% 38,718.76 100.00% 45,679.41 100.00% 18,573.27 100.00%
公司的原材料系为拍摄影视剧购买或创作完成的剧本支出,在影视剧投入拍
摄时转入在拍影视剧成本。在产品系公司尚在摄制中或已拍摄完成尚未取得《电
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库存商品系公司投资拍摄
完成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
由上表,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以在产品为主,占比基本在 75%
以上。主要是公司为了支持销售规模大扩大和销售收入的增长,近年来持续加大
新剧的生产投入,投拍影视剧数量较多,同时单片投资成本也不断上升,因此在
产品金额较大。
②变动分析
2014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 45,679.41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长 27,106.14 万
元,主要是在产品余额上升了 26,558.39 万元。2014 年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当年
上映发行 12 部电影,较 2013 年增长了 33%,同时至年末公司有多部电影正在拍
摄和后期制作过程中,其中《港囧》、《横冲直撞好莱坞》、《鬼吹灯之寻龙诀》、
《美人鱼》、《钟馗伏魔》等 5 部电影的合计存货余额已达到 3.31 亿元,超过
2013 年年末存货余额。
2015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 38,718.76 万元,较 2014 年末下降 6,960.65 万
109
元,主要是上年末的在产品《港囧》、《横冲直撞好莱坞》、《鬼吹灯之寻龙诀》
等电影在 2015 年完成制作并发行,因此存货余额有所下降。2015 年末公司在产
品主要是《美人鱼》、《三体》、《黑色曼陀罗》等。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为 33,711.33 万元,较 2015 年末变化不大。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
产余额分别为 0 万元、7,570.00 万元、40,885.87 万元、47,182.40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47%、11.09%和 12.72%。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
行理财产品,2015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募
集资金到账,根据募投项目影视剧拍摄进度安排暂未投入使用的部分资金,公司
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购买理财产品。2016 年 3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主要
是银行理财产品和预付的税金。
2、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
184,045.64 41.76% 210,349.50 46.71% 104,145.95 37.19% 21,990.71 17.63%
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
151,366.46 34.35% 142,753.74 31.70% 125,016.41 44.64% 91,626.22 73.46%
资
固定资产 2,647.10 0.60% 2,801.26 0.62% 2,279.23 0.81% 2,521.74 2.02%
无形资产 227.60 0.05% 253.21 0.06% 215.44 0.08% 198.63 0.16%
商誉 69,348.74 15.74% 68,814.47 15.28% 36,463.45 13.02% 4,325.74 3.47%
长期待摊费
3,844.68 0.87% 3,980.52 0.88% 2,658.53 0.95% 2,439.87 1.96%
用
递延所得税
4,234.08 0.96% 4,252.27 0.94% 2,098.81 0.75% 1,283.14 1.03%
资产
其他非流动
24,995.06 5.67% 17,135.94 3.81% 7,156.00 2.56% 350.00 0.28%
资产
非流动资产
440,709.35 100.00% 450,340.91 100.00% 280,033.82 100% 124,736.05 100%
合计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
余额分别为 124,736.05 万元、280,033.82 万元、450,340.91 万元和 440,709.35 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8.15%、56.19%、54.99%和 54.29%,公司非流动
110
资产增长较快,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进行兼并收购,对外股
权投资较多,此外由于公司投资的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大连天神娱
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完成借壳上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增长
较大。
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21,990.71 万元、104,145.95 万元、210,349.50 万元和 184,045.6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63%、37.19%、46.71%和 41.76%。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股权,包括成本计量和公
允价值法计量两类。其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是公司投资的大连天神娱乐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354)股权,其 2016 年 3 月 31 日市价 79.07 元/股,
期末持有股权的市值为 151,739.16 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 3,836.74
彼岸天(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611.71
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0,952.08
北京卓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78.58
上海华晟领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65.39
北京炫维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340.74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3,282.91
北京全擎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71.51
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499.93
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 6,937.96
上海视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815.17
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9.35
上海华晟信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9.96
霍尔果斯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 398.92
霍尔果斯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969.68
北京漫言星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89.45
111
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 748.65
成都魔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7.73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合计 151,366.46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提升内容制作水平,储备优质 IP 资源,拓展渠道资源
所兼并收购的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股权。
(3)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
额分别为 350.00 万元、7,156.00 万元、17,135.94 万元、24,995.06 万元。2016 年
3 月末余额较大,主要是已支付的数家公司的股权投资款,相关公司尚未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计入本科目。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体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95,171.78 83.31% 97,881.98 80.35% 149,754.52 86.22% 37,126.38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72.66 16.69% 23,944.25 19.65% 23,937.43 13.78% – –
负债合计 114,244.44 100.00% 121,826.23 100.00% 173,691.95 100.00% 37,126.38 100.00%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
别为 37,126.38 万元、173,691.95 万元、121,826.23 万元和 114,244.44 万元。从负
债结构看,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1、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 – 50,000.00 33.39% – –
应付账款 61,412.10 64.53% 65,674.97 67.10% 43,189.62 28.84% 7,877.00 21.22%
预收款项 2,937.56 3.09% 1,192.84 1.22% 2,017.06 1.35% 53.40 0.14%
应付职工薪酬 323.99 0.34% 394.09 0.40% 304.85 0.20% 52.48 0.14%
112
应交税费 3,658.92 3.84% 4,431.53 4.53% 5,682.31 3.79% 1,975.23 5.32%
应付利息 7.92 0.01% 13.05 0.01% 2,767.63 1.85% – –
其他应付款 16,399.05 17.23% 15,720.81 16.06% 5,785.44 3.86% 27,145.46 73.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0,432.23 10.96% 10,454.70 10.68% 7.60 0.01% 22.81 0.06%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40,000.00 26.71% – –
流动负债合计 95,171.78 100% 97,881.98 100% 149,754.52 100% 37,126.38 100%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余
额分别为 37,126.38 万元、149,754.52 万元、97,881.98 万元和 95,171.78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00.00%、86.22%、80.35%和 83.31%。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上述四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39%、92.81%、94.63%
和 93.84%。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2014 年,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资金需求上升,控股股东通过委托贷款形式
向公司提供 5 亿元贷款,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该笔短期借款已归还。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
额分别为 7,877.00 万元、43,189.62 万元、65,674.97 万元和 61,412.10 万元,占流
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1.22%、28.84%、67.10%和 64.53%。
2014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35,312.62 万元,主要是当
年发行上映电影较多,《分手大师》、《亲爱的》《匆匆那年》等取得不俗的票房成
绩,公司在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同时,按照合作方的参投比例,公司应支付给
其他合作方的票房分账款较多。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22,485.35 万元,主要是《港
囧》、《恶棍天使》等剧票房收入较高,公司应支付给其他合作方的票房分账款较
多。
113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变化不大。
(3)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
余额分别为 27,145.46 万元、5,785.44 万元、15,720.81 万元、16,399.05 万元,占
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3.12%、3.86%、16.06%和 17.23%。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主要是应支付的收购新丽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的投资款项至 2013 年末尚余 24,877.80 万元未支付,因此其他应付款
余额较大。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主要是应支付的股
权投资款 1.51 亿元。
(4)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6 年 3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10,432.23 万元,系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
(5)其他流动负债
2014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4 亿元。2015 年
7 月,该项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兑付本息。
2、非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 – – – 9,851.59 41.16% – –
预计负债 450.00 2.36% 450.00 1.88% 450.00 1.88% – –
递延收益 496.05 2.60% 497.00 2.08% 8.15 0.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26.61 95.04% 22,997.24 96.04% 13,627.70 56.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72.66 100.00% 23,944.25 100.00% 23,937.43 100.00% – –
114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5 年 3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
为 0 万元、23,937.43 万元、23,944.25 和 19,072.6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0%、13.78%、19.65%和 16.69%,主要是长期借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非
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2014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9,851.59 万元为本金 1,610 万美元的长期借款
的等值人民币金额,2015 年末转入“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
负债余额分别为 0 万元、13,627.70 万元、22,997.24 万元和 18,126.61 万元,占非
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0%、56.93%、96.04%和 95.04%。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形
成于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49.88 39,774.53 -8,288.87 75,424.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62.54 -118,236.80 -90,525.04 -68,79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3.17 171,591.67 94,636.95 -9,644.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72.81 93,160.55 -4,079.27 -3,015.7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414.86 151,242.06 58,081.50 62,160.7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及其与净利润差异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7,149.88 39,774.53 -8,288.87 75,424.72
净利润 21,036.26 41,661.07 35,186.93 32,794.36
差异 6,113.62 -1,886.54 -43,475.80 42,630.36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5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5,424.72 万元、-8,288.87 万元、39,774.53 万元和 27,149.8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
净利润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规模逐年扩大、电影排片档期季
节性和结算特点等因素的共同影响。
1、光线传媒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发行上映的电影数量增加,票房收入持续
上升,同时,随着单片投资成本和影片数量的增长,投资拍摄所需支付的资金也
大幅增加,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需要依靠前期完成拍摄及已发行的影视剧产品的
回款,因此现金流量净额个别年份出现净流出,与净利润产生一定差异。
2、我国电影排片播映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一般每年四季度至次年一季
度的贺岁档是传统旺季,大量影片集中上线播映。而根据电影行业的结算特点,
一般在影片放映结束后院线与影视剧公司就票房分账结算,并在放映结束后 1-3
个月左右时间从院线公司收回票房分账款,因此至到每年年末,影视剧公司对跨
期播映的电影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了收入和应收账款,但应收账款尚未回
款,导致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由于前述因素的影响,导致存货余额逐年上升,而年末应收账款尚未回流,
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呈净流出。而到了每年年中,随着年初应收账款余额的收回,
会形成较多的现金回流。2013 年至 2016 年一季度,公司累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量为 134,060.26 万元,有较多的现金净流入。
(1)2013 年度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75,424.72 万元,同期净利润为 32,794.36
万元,差异为 42,630.36 万元。当年公司形成较多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主要
是《泰囧》下线后票房收入实现回款,同时当年投拍发行上映电影数量略有下降,
期末存货余额增加较少,因此当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增。
(2)2014 年度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288.87 万元,同期净利润为 35,186.93
万元,差异为-43,475.80 万元。主要原因是:
116
1、投拍电影规模扩大,存货余额大幅上升。2014 年,公司产销规模扩大,
制作发行上映了《分手大师》、《亲爱的》、《匆匆那年》等共 12 部电影,较
2013 年增加 33%,而且单片投资成本也有所上升,现金流出较多。同时,至年
末公司有多部电影正在拍摄和后期制作过程中,其中《港囧》、《横冲直撞好莱
坞》、《鬼吹灯之寻龙诀》、《美人鱼》、《钟馗伏魔》等 5 部电影的合计存货
余额达到 3.31 亿元,占年末全部存余额的 72%。生产投入规模的大幅扩大,导
致期末存货余额上升了 27,106.14 万元,占用了公司资金。
2、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占用了资金。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3 年末上升 48,353.17 万元,主要原因是 12 月初上映的《匆匆那年》取得不
俗的票房成绩,至 12 月下线后累计票房约 5.6 亿元,相应确认较高的收入和应
收账款,由于公司一般在电影下线 1-3 个月后收款,故截至 2014 年末尚未回款,
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3)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分别为
-1,886.54 万元和 6,113.62 万元,差异较小,说明公司经营利润现金回流情况良好,
盈利质量较高。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791.70 万元、-90,525.04 万元、-118,236.80 万元和-23,362.5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拓展业务规模和领域,进行了多次对外股权投资,兼并收
购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股权,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呈净流出。报告期内,公司
先后投资了天神互动、新丽传媒、蓝弧文化及热锋网络等公司。2015 年,公司
购买理财产品产生较多现金流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67,969.91 万元、63,396.56 万元、310,096.55 万元、25,759.7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117
单位:万元
序 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成本
号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3 月
新丽传媒股份有限
1 82,926.00 58,048.20 24,877.80
公司
上海华晟领势创业
2 33,970.29 – – 33,926.09
投资合伙企业
北京妙趣横生网络
3 16,000.00 – 16,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
有限公司(现为大连
4 12,875.00 7,875.00 –
天神娱乐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仙海网络科技
5 12,062.76 – 12,062.76
有限公司
金华长风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现为浙
6 7,500.00 – 500.00
江齐聚科技有限公
司)
深圳市英威诺科技
7 7,313.18 – – 7,313.18
有限公司
北京先看网络科技
8 4,729.41 – – 4,729.41
有限公司
广州易动文化传播
9 4,400.00 – 4,400.00
有限公司
经纬创腾(杭州)
10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5,000.00 3,750.00
(有限合伙)
北京全擎娱乐文化
11 1,100.00 1,100.00
传媒有限公司
龙视传媒有限公司
12 3,667.75 3,896.57
投资款
湖南魅丽文化传媒
13 1,667.00 1,667.00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多米在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
14 6,813.05 6,813.05
名北京彩云在线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十月文化
15 2,000.00 2,000.00
传媒有限公司
和和(上海)股权
16 2,500.00 2,500.00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18
17 日本通曜 3,072.37 3,072.37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
18 4,200.00 120.00 3,300.00
有限公司
杭州当虹科技有限
19 6,150.00 6,150.00
公司
北京漫言星空文化
20 1,000.00 1,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COVEREDGE(CA
21 3,000 万美元 6,851.48
YMAN)INC-启维
22 其他公司 2,046.71 5,556.00 2,628.35 2,550.00
23 理财产品 – – 236,580.53 5,908.22
合计 67,969.91 63,396.56 310,096.55 25,759.70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参见本节“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六)
盈利能力分析/3、投资收益分析”。
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进行兼并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影视剧内容制作水
平,储备更多的优质 IP 资源,拓展渠道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上下游公司的协同
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这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
力,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44.80 万元、94,636.95 万元、171,591.67 万元和 4,383.17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对外借款和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13 年,该公司未对外融资,但进行了现金派息,因此筹资活动现金流呈
净流出。2014 年为满足经营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取得有息借款和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式进行了外部筹资,导致 2014 年筹资环节现金净流入
94,636.95 万元。2015 年,公司偿还了光线控股的委托贷款及利息,同时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171,591.67 万元。
119
(四)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3.90 3.77 1.46 3.62
速动比率 3.54 3.37 1.15 3.12
合并资产负债率 14.07% 14.88% 34.85% 14.33%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860.62 50,241.70 47,465.36 41,794.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5.58 16.58 15.60 /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27,149.88 39,774.53 -8,288.87 75,424.72
注:2013 年度利息支出为 0,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2013 年度无贷款和利息支出,未
计算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2016 年 1-3 月无到期应偿还的贷款,未计算贷款偿还率。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3.62、1.46、3.77 和 3.90,速动比率分别为 3.12、1.15、3.37 和 3.54。2014 年,
公司新增 5 亿元短期借款,并发行 4 亿元短期融资券,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的下降。2015 年,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募资,资金得到有效的补充,同时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增长,短期偿债能力得到了有效
的提升。2016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一步提高。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3 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 14.33%、34.85%、14.88%和 14.07%,处相对较低水平。2015 年,公司 4
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同时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
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
(五)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79 1.63 2.18 1.9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33 2.39 1.51 3.05
注:2016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按年化处理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1.93 次/年、2.18 次/年、1.63 次/年和 1.79 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
略有波动,基本保持在 1.8-2 次/年左右。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5 次/年、1.51 次/
120
年、2.39 次/年和 2.33 次/年,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影视剧作品生产投入规模,存
货余额上升较大,所以存货周转率总体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运状况正常良好。
(六)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5,159.90 152,329.47 121,807.16 90,417.18
减:营业成本 21,103.42 101,017.58 73,907.80 48,565.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12 191.95 841.67 723.77
销售费用 904.93 1,303.02 1,014.21 1,178.83
管理费用 2,099.33 8,697.65 5,382.60 5,007.96
财务费用 -211.10 2,096.43 2,169.12 -1,761.49
资产减值损失 -460.69 3,275.27 2,903.86 112.76
加:公允价值变动
-11.87 14.63 10.69 -3.18
收益
投资收益 1,039.54 7,568.59 5,592.40 1,915.25
二、营业利润 22,705.56 43,330.78 41,190.98 38,501.75
加:营业外收入 590.71 2,175.11 1,979.08 2,463.02
减:营业外支出 19.82 99.88 561.62 350.08
三、利润总额 23,276.45 45,406.02 42,608.44 40,614.70
减:所得税费用 2,240.19 3,744.95 7,421.51 7,820.33
四、净利润 21,036.26 41,661.07 35,186.93 32,794.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1,265.66 40,208.59 32,932.50 32,794.36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9.40 1,452.48 2,254.43 –
毛利率 53.27% 33.68% 39.32% 46.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11% 7.04% 13.08% 15.70%
益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各项指
标总体呈现增长态势。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营业
收入分别为 90,417.18 万元、121,807.16 万元、152,329.47 万元和 45,159.90 万元。
2014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增长 34.72%,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增
长 25.06%;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营业利润分别
为 38,501.75 万元、41,190.98 万元、43,330.78 万元、22,705.56 万元,2014 年度
营业利润较 2013 年度增长 6.98%,2015 年度营业利润较 2014 年度增长 5.19%;
121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净利润分别为 32,794.36 万
元、35,186.93 万元、41,661.07 万元和 21,036.26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增长 7.30%,2015 年度净利润较 2014 年度增长 18.40%。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46.29%、
39.32%、33.68%、53.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5.70%、13.08%、7.04%
和 3.1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有所波动,略有下降,主要是部分影视剧的
制作成本有所上升。2015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较大,主要是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净资产,而募投项目效益尚未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盈利状况良好。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影 43,770.74 96.92% 131,073.19 86.05% 64,668.21 53.09% 50,112.58 55.42%
栏目制作与广告 – – 8,925.45 5.86% 47,665.83 39.13% 33,267.65 36.79%
电视剧 – – 6,687.79 4.39% 3,475.03 2.85% 7,036.95 7.78%
动漫游戏 668.18 1.48% 5,643.03 3.70% 5,998.09 4.92% – –
其他 720.98 1.60% – – – – – –
合计 45,159.90 100.00% 152,329.47 100.00% 121,807.16 100.00% 90,417.18 100.00%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影业务和栏目制作与广告业
务,上述两项业务的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92.22%和 92.22%。2015 年起,公司主
要收入来源与电影业务,近一年一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86.05%和 96.92%。2014
年,公司收购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始涉
足动漫游戏业务,并形成了一定的收入。2016 年,公司制作完成舞台剧并开始
公演,产生了部分收入。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807.16 万元,较 2013 年增长 34.72%,主要
是因为电影收入和栏目制作与广告收入同时增长推动的。2014 年,公司发行了
《爸爸去哪儿》、《同桌的妳》、《分手大师》、《亲爱的》、《匆匆那年》和《四大名
捕大结局》等 12 部电影,累计电影票房约 31.39 亿元占全国国产片票房 19.5%,
122
票房金额位居国内电影集团的第一名。同时,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方面,公司加
强了与央视的节目合作,制作的《中国正在听》、《少年中国强》、《梦想星搭档第
二季》、《是真的吗》都在央视三套及一套播出,还制作了《国剧盛典》、《音乐风
云榜颁奖盛典》等大型演艺活动,同时《中国娱乐报道》、《音乐风云榜》等节目
继续在地面电视台播出;新媒体内容方面,制作了新媒体 CNTV 播出的《超级
世界杯》。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329.47 万元,同比 2014 年增长了 25.06%。
电影方面,公司投资加发行或联合发行了《钟馗伏魔》、《左耳》、《横冲直撞好莱
坞》、《港囧》、《寻龙诀》、《恶棍天使》等 15 部电影,电影票房约 55.76 亿元,
公司实现电影业务收入 131,073.19 万元,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少量艺人经纪业务,直接由母公司开展该项业务,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的收入分别为 922.51 万元、1,301.69 万元、
928.67 万元、111.3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1.07%、0.61%、0.25%。
2013 年至 2015 年该项业务收入计入“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类别收入中,2016
年起计入“其他”业务类别收入中。
2、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904.93 2.00% 1,303.02 0.86% 1,014.21 0.83% 1,178.83 1.30%
管理费用 2,099.33 4.65% 8,697.65 5.71% 5,382.60 4.42% 5,007.96 5.54%
财务费用 -211.10 -0.47% 2,096.43 1.38% 2,169.12 1.78% -1,761.49 -1.95%
合计 2,793.16 6.19% 12,097.10 7.94% 8,565.94 7.03% 4,425.30 4.89%
注:占比为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4,425.30 万元、8,565.94 万元、12,097.10 万元、2,793.16 万元,金额总体呈上升
趋势,主要是 2014 年和 2015 年财务费用的上涨引起的。公司于 2011 年完成首
次公开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逐步使用完毕,而公司产销规模则持续扩大,对营
运资金的投入需求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因此 2014 年发行了 4 亿元
的短期融资券,并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从控股股东光线控股处获得了 5 亿元
123
的资金拆借支持,因此 2014 年起利息支出费用大幅增加,导致期间费用上升较
多。2015 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人工费用支出增加,管理费用有所上升,
也带动了当年期间费用的进一步增长。
3、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按不同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698.23 4,417.71 4,589.62 1,134.00
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
38.37 – 833.43 –
生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
- 168.26 85.00 –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
- – 781.25
权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
288.22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302.94 2,694.41 84.35
合计 1,039.54 7,568.59 5,592.40 1,915.25
2014 年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3 年增长 3,677.15 万元,主要是参股公司新丽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妙趣横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年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按收
益法确认了较多的投资收益。
2015 年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4 年增长 1,976.20 万元,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产
生较多的收益。
4、营业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40 – 2.97
政府补助 590.71 2,170.27 1,979.08 2,459.82
其他 – 0.44 – 0.23
合计 590.71 2,175.11 1,979.08 2,463.02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助收益,系各类文化产业相关补助和奖励收
124
益。
五、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国家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
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
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化传媒
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文化消费的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减轻了
基本物质生活的压力,可以有更多的精力从事提高生活质量和满足精神文化需要
的活动。人们从偏重物质需求到重视精神文化需求的转变,推动了我国消费结构
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提高。文化产业的振兴、文化产品的繁荣将是经济结构调
整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物质的繁荣与精神文化需求的发展相辅相成,互为促
进。这种关系在影视娱乐行业中体现为经济发展水平同广播电视电影收入的正相
关。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给影视剧等精神文化产品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给影
视剧制作和发行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新媒体发展迅速,带来影视剧新增需求
我国新媒体市场中的网络媒体市场处于快速上升通道,网民用户不断攀升。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培养了大规模的网络视频用户,也为传统影视剧制作行业带来
了新机遇。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众多,各视频网站
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越来越多的视频服务提供商倾向于直接与影视剧制作机构
签订影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在网络媒体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其他新
媒体产业也在平台与内容建设上取得突破。越来越多的省级移动多媒体广播影视
运营主体和同级的中国移动通信运营主体在技术和市场层面进行了对接。新媒体
的迅速发展,为未来影视剧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125
4、人才团队和剧本储备的作用
影视剧制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优质资源有效整合才能实现一部精
品剧的制作,其中尤以人才资源和剧本资源为重。剧本是影视剧整个制作过程的
起点和根本,是整部影视剧的灵魂和成功的关键,拥有优秀的剧本是制作高质量
影视剧的前提。优秀的专业人才团队的作用则贯穿于影视剧制作的整个过程。拍
摄前,需要经验丰富、能敏锐把握市场主题的选题人员与精通创作、熟悉影视剧
拍摄方式的专业编剧共同筛选完成优秀的剧本。在拍摄及后期制作阶段,需要具
备卓越管理能力的制片人、能综合各种创作元素的导演、表演功底深厚的演员以
及技术专业的拍摄团队完成项目执行。影视剧发行亦是重中之重,大量经验丰富
的专业发行人员是优秀影视剧制作公司不可缺少的人才。光线传媒拥有优秀的编中文telegram的网址
剧团队和丰富的 IP 储备,并形成了成熟的剧本创作体系和剧本评估分析体系。
同时,光线传媒依托行业地位和影响了,建立了一支包括优秀导演、编剧、制片
人、后期制作、发行销售在内的实力雄厚的人才团队。这是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持
续提升的有力保证。
5、资金实力的影响
随着近年来影视制作机构对优质剧本及具有市场号召力的演员等创作资源
竞争日趋激烈,影视剧制作成本不断提高,一部制作精良的影视剧总资金投入通
常能达到数亿元。对于资金实力不强、融资渠道欠缺,又没有跟投机会的企业而
言,影视剧行业资金壁垒十分明显。光线传媒如果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筹集资
金,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可以
同时拍摄多部精品影视剧,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从
而实现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
六、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立足文化传媒的内容领域,继续加强公司在影视、游戏、动漫等内容领
域的布局,并逐步在细分领域拓展,通过投资等方式打通产业链,同时向互联网
等新媒体领域继续迈进,继续努力实现“传媒+娱乐”,“渠道+内容”的长期发展目
标。
126
七、期末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限
项目 2014-12-31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担保方式
号 结构
20,000.00 2014-7-4 2015-7-3 2015 年 4 月偿还 1年 信用
1 短期借款 20,000.00 2014-7-17 2015-7-3 2015 年 4 月偿还 1年 信用
10,000.00 2014-12-1 2015-12-1 2015 年 4 月偿还 1年 信用
2 短期融资券 40,000.00 2014-7-25 2015-7-24 2015 年 7 月偿还 1年 信用
3 长期借款 9,851.59 2014-9-12 2016-9-10 2年 信用
有息债务合计 99,851.59
注:上述长期借款的本金为 1,610.00 万美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等值人民币金额为 9,851.59 万
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有息债务为 104,322,342.52 元的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4 亿元,截止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偿还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电影业务在海外发生少量长期借款,本金为 1,610.00 万美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等值人民币金额为 104,322,342.52 元。
八、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
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
券全部发行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0 亿元;
(三)假设本次债券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完成发行并且清算结束;
(四)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 20.00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
响如下表:
单位:元
127
2016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历史数 模拟数
流动资产合计 3,710,684,699.20 5,710,684,699.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7,093,517.02 4,407,093,517.02
资产总计 8,117,778,216.22 10,117,778,216.22
流动负债合计 951,717,821.82 951,717,821.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726,627.99 2,190,726,627.99
负债合计 1,142,444,449.81 3,142,444,449.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75,333,766.41 6,975,333,766.41
资产负债率(%) 14.07% 31.06%
流动比率(倍) 3.90 6.00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公司控股孙公司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影业”)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与 Coveredge (Cayman) Inc.(以下简称“启维公司”)等签署了《股
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香港影业向启维公司投资 30,000,000 美元,
认购其 6,934,166.00 股 C-2 轮优先股,占启维公司已发行在外总股本的 20%。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
1、2013 年 2 月 28 日,《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华旗’)诉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
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不正当
竞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2014 年 9 月 22 日,
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 1236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
决如下:
(1)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128
(3)被告共同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伍佰万元;
(4)驳回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诉求情况。
本公司认为,此判决在多方面存在不合理状况,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目前本案件尚未终审判决。出于谨慎原则,按照投资比例已计提 450 万元的预计
负债。
2、2014 年 10 月 17 日,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为 SO IN LOVE LLC 向 East
West Bank 申请总额不超过 1,350 万美元的非循环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触发之日起至还款结束之日止。SO IN LOVE LLC 作为借款人所贷款
项仅用于影片《致我们突如其来的爱情》(现更名为《横冲直撞好莱坞》)的制作。
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天津七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以其全部资
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天津七星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向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责任,补偿北
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可能支付的担保金额。“清偿触发日期”指
下列较早日期:a.2015 年 10 月 6 日 b.影片在中国大陆首映日期后的三(3)个月。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 SO IN LOVE LLC 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对外担保履行的程序
2014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为 SO IN LOVE LLC 向华美银行申请未偿还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
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独立董事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发表书面
意见,同意此担保事项。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光线传媒经审计净资产为 221,938.00 万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129
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光线传媒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金
额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并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贷款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约定,SO IN LOVE LLC 拟贷款的金额为 1,350 万美元,光线影业及天津七星文
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七星”)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自清偿触发之日起至还款结束之日止。此外,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完美风暴”)和天津七星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向光线影业提供反
担保责任,补偿光线影业因履行担保责任可能支付的担保金额。“清偿触发日期”
指下列较早日期:a.2015 年 10 月 6 日及 b.影片在中国大陆首映日期后的三(3)
个月。
(4)担保协议最新的履行情况
《横冲直撞好莱坞》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上映,光线影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用应付北京完美风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天津七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票
房款项先行还款 675 万美元,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减少。
(5)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若触发《担保协议》的担保条件,光线影业应偿还的贷款金额为 1,350 万美
元,约为 8,607 万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约为 1.06%。即使
光线影业将贷款金额全部偿还,完美风暴和天津七星将以其全部资产向光线影业
偿还贷款金额。因此,若触发担保条件,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十、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一)主要抵押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用于抵押的资产。
130
(二)主要质押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用于质押的资产。
(三)其他担保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用于担保的资产情况。
(四)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的情况。
131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以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签署《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公司
债券分期发行的决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
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
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首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栏目制作与广告、电影、电视剧的投资及发行业务,动漫
游戏产品的制作及发行等。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文化产业方面的利好政策,大
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居民的物质基础日益坚实,
生活质量不断提升,释放出巨大的文化产品购买欲望和消费能力,从而带动了文
化消费升级,这为文化传媒行业的未来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在此背景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
是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大业务投入,扩大产销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做大做强主
营业务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1、必要性分析
(1)响应国家政策,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
国家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
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
132
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化传媒行业
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投入到更多影
视剧的投资制作和优秀 IP 资源的储备,切实提高精品影视剧产量,是公司响应
国家政策,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致力于实现成为“跨平台、全娱乐内容制
作发行”的总体发展目标的需要。
(2)增强资金实力,巩固行业地位的需要
影视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实力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之
一,也是撬动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影视投资
制作业务的规模扩张对资金具有高度的依赖性,故仅有部分影视剧制作公司有能
力推出对单片(或单剧)投资规模要求较大、品质要求较高的精品影视剧。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将拓宽融资渠道,资金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
为丰富 IP 资源储备和投拍更多的精品影视剧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3)加大影视剧投拍投入,丰富优质 IP 储备的需要
电影、电视剧等文化产品的消费是一种文化体验,很大程度上具有一次性特
征,客观上需要企业不断创作和发行新的影视作品。对于影视制作发行企业来说,
始终处在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之中。国家持续出台文化产业方面的利好政策,大
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利于影视剧市场需求的持续扩大。但是面对行业内日益
加剧的竞争环境和观众瞬息变化的消费喜好,公司唯有进一步加大影视剧投拍的
投入,提高影视剧特别是精品影视剧产量,不断创新,持续创作出为广大人民群
众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并通过对影视作品特别是精品影视剧深层次、多样化的
开发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才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市场份
额,继续保持公司目前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剧本是影视剧创作的起点,优秀的剧本是打造精品影视剧的核心因素之一,
因此优质 IP 资源日益成为各个影视公司争夺的对象。2015 年现象级影视剧《何
以笙箫默》和《花千骨》,即是改编于同名小说 IP,在不断刷新收视纪录的同时,
也为影视剧企业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也进一步抬高了优质 IP 资源的市场价
133
格。公司在优质 IP 资源方面有着较好的积累,例如公司投拍的电影《三体》就
是改编于同名科幻小说。但是,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大优质 IP
资源的储备。
投拍更多的精品影视剧,储备更多的优质 IP 资源,意味着更多的资金需求。
(4)未来 2 年投拍影视剧和储备 IP 资源的资金需求测算
未来 2 年,公司拟新增投拍影视剧和储备 IP 资源计划及对应的资金需求测
算如下:
单位:部、亿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项目
投拍部数 投入资金 投拍部数 投入资金 投拍部数 投入资金
大制作影片 5 8.00 5 8.00 10 16.00
中小制作影片 3 1.80 3 1.80 6 3.60
电视剧/网络剧 3 2.40 3 2.40 6 4.80
购买 IP 资源 / 1.50 / 1.50 / 3.00
合计 13.70 13.70 27.40
由上表,2016-2017 年,公司拟投拍大制作影片 10 部、中小制作影片 6 部、
电视剧/网络剧 6 部,需投入流动资金约 24.40 亿元,同时计划投入约 3 亿元用于
优质 IP 资源的储备,合计资金需求约 27.40 亿元。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后,部分资金置换了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余资金根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安
排,须逐步分批投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时将部
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面对上述未来 2 年新增投拍影视剧和储备 IP 资源计划产生的资金需求,公
司仍需另行筹措资金。因此,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的募集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上述新增资金缺口。
2、合理性分析
(1)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适合发行公司债券
2015 年 3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净资产规模大幅提升,截至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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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末达到 69.75 亿元,同时近三年业绩持续增长,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53 亿元。净资产的提升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截
至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仅为 14.07%,财务风险大幅下降。这就
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巨大保障。
由于公司属于影视行业,系轻资产型的公司,账面没有大金额的土地、房产、
设备等固定资产可用于抵押,因此较难从银行处取得较大规模的借款。而公司债
券是更为市场化的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获取大额融资,
因此是公司当下状况下最合适的融资方式。
(2)公司的影视剧创作生产管理经验和人才保障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有效使
用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已在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
富的行业经验。同时,公司在制片人、导演、监制、编剧、策划人员、主持人等
方面拥有业界较为丰富的人才储备,而且建立了较为完善和领先的人才培养机
制。公司拥有专业能力较强、较为稳定的经营和管理团队,并已制定一系列行之
有效的管理制度。
上述优势是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有力保障。通过补充流动资
金,投入到影视剧的投拍和优质 IP 的储备,公司预期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从而提升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是必要和合理的。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总
额为 10 亿元。
公司将结合前述测算的未来 2 年内投拍电影、电视剧/网络剧项目及储备 IP
资源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投入计划,将首期 10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公司债券剩余核准额度部分,公司将择机发行。公司将根据银行借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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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未来 2 年内投拍电影、电视剧/网络剧项目及储备 IP 资源项目的资金使用需
求和资金投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和整体资金安排等因素,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
其中,拟偿还的银行借款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招商银行香港分行 104,322,342.52 2014-9-12 2016-9-10
合计 104,322,342.52
注:上述借款的本金为 1,610.00 万美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等值人民币金额为
104,322,342.52 元。
因本次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
的原则,对具体偿还计划进行调整,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及划转。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按本金总额 20 亿元计)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 14.07%
增加至 31.06%。非流动负债由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 19,072.66 万元增加至
219,072.66 万元。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务融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发
行人长短期债务结构将能得到改善。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按本金总额 20 亿元计)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 3.90 增加至 6.00。
公司流动比率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
债能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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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销售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模式的变化而不断增长,公
司自有资金已难以满足需求,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
单一依靠银行贷款带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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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 2013-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发行人 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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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签署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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